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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誠信考試的承諾書
我保證認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學考場規(guī)則》,在參加學校組織的任何類型的校內考試重點做到以下十點:
1、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聽監(jiān)考教師宣布考場規(guī)則,服從監(jiān)考教師安排,按照監(jiān)考教師指令進行作答;
2、攜帶本人校園卡或臨時考試證參加考試,按主考老師安排隔位或對號就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監(jiān)考人員隨時檢查,考前配合監(jiān)考人員整理考場,未經監(jiān)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
3、帶齊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試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場肅靜,不得自帶草稿紙或其他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學生應將試卷寫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試過程中不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不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不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6、考試過程中將手機關閉,不使用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
7.不抄襲或者協(xié)助他人抄襲,不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不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
8.不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不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
考生簽名
20xx年11月日
第二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前13分鐘(打預備鈴)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碩士入學考試為遲到3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有聽力考試的外語學科開考前30分鐘起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15分鐘起考生禁止入場,開考60分鐘后才準交卷離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考試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圓規(guī)、直尺、 量角器、橡皮、卷筆刀、不含存儲功能的簡易計算器(參加上海全國試卷高考的考生除外)等;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草稿紙、拷機、手機等;凡攜帶拷機、手機和有存儲、編程、查詢等功能的電子設備,一律按作弊論處。
通過東方廣播電臺播放英語聽力考試內容的收聽頻率為:FM(調頻)89.9、AM(中波)792??忌氉孕袛y帶備有耳機的收音機,并應確定機器能正常運作,另須備足電池。小語種、全國卷、三線單位考生收聽磁帶錄音。英語聽力考試不設備用考場。
三、考生進入考場,即按準考證號碼對號入座、并將自己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jiān)考人員查對。不準喧嘩吵鬧,不準吸煙,保持考場安靜。
四、考生在試卷分發(fā)后,須核對試卷的科目與當堂考試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立即監(jiān)考人員報告,要求更換。
五、考生須將本人的準考號碼、校驗碼(高考中使用)和姓名,正確、清楚地填寫在試卷或答題紙(卡)內的規(guī)定位置上,切勿遺漏,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和答題紙(卡)無效。試卷或答題紙的其他地方不得書寫準考證號碼、校驗碼(高考中使用)和姓名,不準作任何標記,否則試卷或答題紙作廢。
六、考生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網上閱卷科目的答題必須用藍色字跡水筆書寫、2B鉛筆涂點)不得用紅筆或鉛筆(鉛筆可用于作圖和打草稿)。用紅筆、鉛筆答題的,不予評分。專用答題卡須用2B鉛筆涂點。答題、涂點不得使用修改液、修正帶。
七、考生必須在試卷或答題紙上答完各題,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無效。在專用答題卡上,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答題(涂點),不答在答題卡上無效。
八、考生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九、考試60分鐘后,考生才準交卷離場,離場時須將試卷、草稿紙(夾在試卷內)一并交出,不得將試卷和草稿紙帶走。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翻放,安坐在原位,等監(jiān)考人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后,才可離場。
十一、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準冒名頂替,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違者以考試舞弊論處,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擾亂考場情節(jié)嚴重者,以破壞社會治安論處。
十二、各考場應注意保持整齊、清潔。在考試進行期間,非本考場監(jiān)考和市、區(qū)(縣)巡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第三篇:誠信考試承諾書
考試規(guī)則:
一、考生務必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jiān)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下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持續(xù)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jiān)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狀況,要離開考場時,務必經監(jiān)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務必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帶給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guī)則,誠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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