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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第八條房屋維修
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租賃期內,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自然損壞的,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guī)定維修。甲方在維修時,乙方應當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未能維修或者延誤維修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維修或者賠償。
因乙方不當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者屬于乙方自行保養(yǎng)范圍的設施設備發(fā)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行維修并承擔全部費用。
第二篇:第十七條損害賠償
因乙方違反規(guī)定使用房屋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篇:天津市租房合同簡單模板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qū)、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jù)。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chǎn)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chǎn)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jīng)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 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第四篇:天津市租房合同協(xié)議
出租方(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租期為壹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一個月前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三、為保證本合同的執(zhí)行,乙方須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先付后用。乙方須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玖仟陸佰元整,租金交付日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五、在租用期間所發(fā)生的水費、電費、物業(yè)費、取暖費、天然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xù)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如有異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不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本條第四款情況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設備、物品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3、乙方在租房期間,應保持屋內整潔,不得使用煤作燃料;應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隱患或由此引發(fā)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擔。
4、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如有上述情況發(fā)生,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zhí)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lián)p毀或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此而終止合同時,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6、雙方電話號碼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任聲明:搜房網(wǎng)為您提供的合同文本均為參考文本,搜房網(wǎng)對此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shù)、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zhí)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yōu)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國家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xié)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xié)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chǎn)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chǎn)所有者繼續(xù)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shù)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jīng)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合同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zhí)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篇: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以及程序
2016年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以及程序
【導語】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審核程序又是什么呢?
【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住房情況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qū)房管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區(qū)房管局審核住房情況,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區(qū)民政部門審核收入情況,經(jīng)對住房、收入情況審核合格公示后,區(qū)房管局為符合條件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
■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如何進行資格認定?
對申請家庭的戶籍、人口、住房等情況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審核認定:
申請家庭戶籍的認定。申請家庭戶籍以戶口簿記載為準,按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的非農(nóng)業(yè)家庭戶籍(含因就業(yè)在天津落戶的單位城鎮(zhèn)戶籍集體戶口)認定。
申請家庭人口的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按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認定。申請人同戶籍父母也可作為家庭人口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數(shù)量以2010年12月31日前戶口簿記載為準。
因結婚新增人員、新出生人員、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津定居人員、退現(xiàn)役人員、在外地上學畢業(yè)人員、離婚人員、知青及其子女、刑滿釋放人員遷入申請人戶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戶的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申請家庭收入的認定。申請家庭收入由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區(qū)民政部門按照《天津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對暫行辦法》(津政辦發(fā)〔2008〕47號)及有關規(guī)定認定。
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的認定。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視為無房;家庭成員名下有住房的,按該處住房面積認定;家庭成員有兩套(處)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認定。
申請家庭有私產(chǎn)住房的按房屋權屬證明記載面積認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現(xiàn)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即計租面積加陽臺面積)乘以相應系數(shù)計算。高層和多層成套住房系數(shù)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數(shù)為1.15。
申請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xiàn)住房面積按已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核定計算;住房出售或置換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換住房不認定面積。
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xiàn)住房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記載的面積核定計算;住房拆遷三年以上的,被拆遷住房不認定面積。
離婚人員住房以法院判決或離婚協(xié)議及履行結果為依據(jù)認定。離婚須在一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準)方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的標準是多少?
按照承租公租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的標準繳存。繳存的租房保證金按照同期銀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計息,未滿1年的,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時,抵扣欠繳租金和違約賠償,一次性結清本息。
■目前暫未交付使用的房源怎樣進行登記?
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選擇在一年內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賃住房,并按照《項目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點進行預登記。預登記項目選房定期分批進行,每批登記截止時間為每月30日。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程序】
一、申請審核
(一)已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
“三種補貼”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驗證更換資格證明。
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程序,按照《關于調整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國土房?!?011〕3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到發(fā)放資格證明的區(qū)房管局提出換證申請。
1、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須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注明的申請人,申請時須攜帶以下要件到發(fā)放資格證明的區(qū)房管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審核表》,編碼規(guī)則見附件2):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原件);
(3)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的,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連續(xù)繳存證明(原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申請的,申請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申請手續(xù),被委托人須持本人、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簽字確認的委托書(附件3)。
2、審核
區(qū)房管局在5日內完成審核換證工作。對“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的,且尚未領取租房補貼或房屋租賃備案到期后未再租賃住房的申請家庭,在其《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附件4,以下簡稱《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同時收回申請人所持的資格證明原件。房屋租賃備案期限以申請人領取租房補貼時最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期限為準。家庭人口依租房補貼人口認定,由區(qū)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填寫?!斗铣凶鈼l件通知單》標注項目出租完畢或開具之日一年以上,《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自行廢止。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qū)房管局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附件5,以下簡稱《不符合條件通知單》),并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二)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
1、申請
申請人或申請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到戶籍所在地的區(qū)房管局提出申請。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也可單獨申請。
申請人須攜帶以下要件:
(1)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現(xiàn)住房情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住房情況證明材料:擁有私產(chǎn)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地產(chǎn)權證》;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將住房出售或置換的,提供出售或置換該住房的買賣合同或置換協(xié)議;房屋已拆遷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書》;從市場租賃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有其他特殊情況的,提供受理申請部門要求出具的其他相關證明。
申請人按要求填寫《申請審核表》,區(qū)房管局對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核對,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
2、審核
(1)住房審核
區(qū)房管局對申請家庭的戶籍、人口、住房等情況在5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向其開具《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收入核查單》(附件6,以下簡稱《收入核查單》);不符合條件的,區(qū)房管局向其開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并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申請家庭戶籍的認定。申請家庭戶籍以戶口簿記載為準,按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的非農(nóng)業(yè)家庭戶籍(含因就業(yè)在本市落戶的單位城鎮(zhèn)戶籍集體戶口)認定。
申請家庭人口的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按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認定。申請人同戶籍父母也可作為家庭人口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數(shù)量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戶口簿記載為準。
因結婚新增人員、新出生人員、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津定居人員、退出現(xiàn)役人員、在外地上學畢業(yè)人員、離婚人員、知青及其子女、刑滿釋放人員遷入申請人戶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戶的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的認定。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視為無房;家庭成員名下有住房的,按該處住房面積認定;家庭成員有兩套(處)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認定;
申請家庭有私產(chǎn)住房的按房屋權屬證明記載面積認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現(xiàn)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計租面積加陽臺面積)乘以相應系數(shù)計算。高層和多層成套住房系數(shù)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數(shù)為1.15;
申請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xiàn)住房面積按已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核定計算;住房出售或置換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換住房不認定面積;
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xiàn)住房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記載的面積核定計算;住房拆遷三年以上的,被拆遷住房不認定面積;
離婚人員住房以法院判決或離婚協(xié)議及履行結果為依據(jù)認定。離婚人員須在離婚1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準),方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2)收入審核
申請人持區(qū)房管局開具的《收入核查單》及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進行收入審核。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區(qū)民政部門按照《天津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對暫行辦法》(津政辦發(fā)〔2008〕47號)及有關規(guī)定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情況,并在《收入核查單》上注明核查結果,經(jīng)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送區(qū)房管局。
區(qū)房管局根據(jù)收入核查結果,補充填寫《申請審核表》,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公示范圍;不符合條件的,區(qū)房管局向其出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并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3、公示
區(qū)房管局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通過政務網(wǎng)、區(qū)房管局受理窗口等渠道進行公示(附件7),公示期為5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區(qū)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在5日內進行核實。對經(jīng)核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qū)房管局向其開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并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申請人可在5日內自行舉證,逾期不舉證的,視為認同;自行舉證的,經(jīng)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可恢復其申請資格。
4、開具通知單
對經(jīng)公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區(qū)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開具《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申請人須持《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參加項目登記。
(三)相關規(guī)定
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其他類型的住房保障。
二、租賃入住
(一)選房
公共租賃住房登記選房具體操作程序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開具《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
申請人確定所選住房后,經(jīng)營單位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附件8)。
(三)繳存租房保證金
申請人在選定住房7日內,持《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按規(guī)定標準到指定銀行繳存租房保證金,銀行收款后代市國土房管局所屬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為申請人開具租房保證金繳款憑證。逾期未繳存租房保證金的,視為放棄,自《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開具之日起1年內不接受重新申請。
(四)簽訂委托代扣、委托提取協(xié)議書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可與補貼發(fā)放單位簽訂《委托代扣租房補貼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xié)議書》(附件9);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家庭可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簽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xié)議書》。
(五)簽定合同、辦理入住手續(xù)申請人按約定日期持租房保證金繳款憑證與經(jīng)營單位簽訂《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附件10)和《承租人公約》(附件 11),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辦理入住手續(xù)。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姓名須與《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中申請人姓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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