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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解除房屋租賃的合同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fā)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fā)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qū)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fā)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fā)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fā)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相關知識: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逗贤ā返诙偃粭l規(guī)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薄逗贤ā返诙偃龡l規(guī)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p>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逗贤ā返诙偃龡l規(guī)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guī)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逗贤ā返诙僖皇艞l規(guī)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逗贤ā返诙俣邨l規(guī)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逗贤ā返诙俣臈l第二款規(guī)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p>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逗贤ā返诙偃l規(guī)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p>
第二篇:解除房屋租賃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和丙方于年月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xiàn)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乙方同意提前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xiàn)甲、乙雙方就乙方與丙方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乙方同意其和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于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應于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日內遷出其租賃丙方的房屋。
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xié)議后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各種費用共人民幣90000元(大寫:玖萬元整)(其中包括乙方支付給丙方的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的房租費用3萬元,乙方新住所裝修費4萬元和補償金2萬元),并以銀行轉帳或現(xiàn)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辦理與丙方的租賃合同解除后,乙方因此而與其他人發(fā)生的各種爭議和糾紛,一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房手續(xù)并完成搬遷工作,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六、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地址:
年日月
第三篇: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原所簽訂的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F(xiàn)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于 年 月 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過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為 。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該租賃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
三、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將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倉庫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繳納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費用時,再將其在一天內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并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退還房屋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辦理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 ,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繳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滯納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辦理完退房手續(xù),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用向乙方要求賠償。
七、鑒于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后,給予乙方不超過 天的搬遷及清理時間。如乙方不按時退場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簽署本協(xié)議后,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系結束,但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十、在執(zhí)行本解除協(xié)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盡力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裁決。
十一、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解除房屋租賃的合同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需要具備相關的法定情形的。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shù)?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fā)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并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xié)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yōu)先的承租權。
(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xù)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fā)生重大損壞無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第五篇:解除房屋租賃的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首先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式,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租賃協(xié)議的條件,也可以經過協(xié)商后決定解除房屋租賃協(xié)議。
如果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下面將對這些情況作出說明。
對于租房者來說: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說在租賃房屋出現(xiàn)問題,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居住時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租賃物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
對于房東來說:
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逗贤ā返诙俣邨l規(guī)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p>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逗贤ā返诙俣臈l第二款規(guī)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p>
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的過程中一般涉及到出租者與承租者兩方,所以在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也要從這兩個方面來說,因為不管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有可能出現(xiàn)特殊情況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