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相關的《派出所監(jiān)控員工作總結(范文2篇)》,但愿對你工作學習有幫助,當然你在千文網還可以找到更多《派出所監(jiān)控員工作總結(范文2篇)》。
第一篇:監(jiān)控員工作總結
工作總結
時光如水,歲月如梭,一年的時光轉眼過去了,一年來在領導的悉心關懷下,在同事們的幫助下,通過自身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進步,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自從擔任分中心監(jiān)控員以來,我立足本職、嚴于律己、認真學習、愛崗敬業(yè),經常與同事們一道學習先進工作方法,總結失誤教訓,交流工作經驗,堅持執(zhí)行管理所收費相關文件政策,順利圓滿地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和其他同事一起以熱情的精神面貌服務在劉白高速公路上。現(xiàn)將我本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嚴于律己,自覺加強鍛煉。
一年來,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努力,不畏艱難,盡職盡責,在監(jiān)控分中心的工作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二、強化理論和知識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我重視加強理論和知識學習,在工作中,堅持一邊工作一邊學,不斷提高 自身綜合素質水平。
認真學習工作知識。在學習方法上做到重點中找重點,抓住重點,并結合自己在工作及工作處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處,有針對性的進行學習,不斷提高,結合自己的工作能力。
三、努力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一直以來,我始終堅持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努力,時刻牢記管理制度,全心全意投入到監(jiān)控工作當中,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監(jiān)控崗位上,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四、盡職盡責的監(jiān)控收費區(qū)域發(fā)生的一切事件。
對沖卡逃費,拒不交費的車輛進行全面記錄;出現(xiàn)在收費區(qū)域的外來車輛或人員及時詢問收費員,并提示他離開車道,以防危險;對拒不交費和有爭議的車輛及時報告給站長,請示后對堵車進行最快速度的疏通,確保收費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對收費員的文明收費進行監(jiān)控。
對過往的特殊車輛所持證件全面記錄,對收費員售票和錢款仔細查看,避免找錯錢,對新上崗和實習人員尤其如此,提示收費員使用文明用語。
六、愛護監(jiān)控設施,熟練掌握操作過程。
在交接班時交代監(jiān)控設備的運行情況,確保錄象過程的連續(xù)完整。通過自己的學習和請教,能熟悉掌握監(jiān)控設備的使用。操作和簡易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充分發(fā)揮現(xiàn)代化設施的作用。
七、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
嚴格執(zhí)行管理所的規(guī)章制度,按作息時間上下崗,小病堅持,有事推遲,愛崗敬業(yè),不斷加強自己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在今年的工作、生活中,我以飽滿的工作熱情與踏實、認真的工作態(tài)度贏得了所領導和同事們的認可,這是對我所做出成績的肯定,也是對我今后工作的鞭策與激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一如既往地和其他同事一道做好本職工作,努力為劉白收費管理所的各項工作貢獻自己最大限度的光和熱。
第二篇:武漢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
2016部門決算
2017年8月31日
目錄
第一部分、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2016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2016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2016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2016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部門決算情
況說明
第一部分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1、貫徹執(zhí)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掌握全區(qū)敵情和治安情況,提出工作對策,研究部署全區(qū)公安工作。
2、預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毒品犯罪活動,負責轄區(qū)內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和審理,協(xié)助有關部門偵破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wěn)定的案件。
3、依法實施社會治安管理和網絡安全管理,做好特種行業(yè)、危險物品、復雜場所、重點地區(qū)的治安秩序和防范控制,組織開展轄區(qū)治安巡邏工作。
4、負責戶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管理,指導基層治保會建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對常住人口、暫住人口、重點人口進行管理。
5、依法監(jiān)督并指導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治保組織建設。
6、開展公安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指導和監(jiān)督區(qū)公安機關刑事、行政執(zhí)法活動,負責公安行政復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
7、負責轄區(qū)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管理轄區(qū)車輛及駕駛人,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8、依法組織實施轄區(qū)內消防監(jiān)督、火災預防工作、協(xié)助做好火災搶險工作。
9、維護當?shù)厣鐣畏€(wěn)定作為第一要務,把基礎調查和社會調查作為基本職能,把情報信息作為主要任務,把重點人控制作為重點工作。
10、負責區(qū)公安民警隊伍的建設,加強管理和教育訓練。
11、依法設置和管理看守所、拘留所的工作。
12、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來區(qū)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wèi)工作,做好有關領導集體活動、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13、完成區(qū)委、區(qū)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構成單位來看,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部門決算由單位本級組成。根據區(qū)委、區(qū)政府機構改革“三定”方案,區(qū)公安分局內設機構包括:警務指揮室、政治處、警務保障室、紀委(監(jiān)察室、督察大隊)、國內安全保衛(wèi)大隊、治安管理大隊、人口管理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刑事偵查大隊(武漢市江夏區(qū)公安司法鑒定中心)、交通巡邏民警大隊、法制大隊、消防大隊(現(xiàn)役)、江夏區(qū)看守所、江夏區(qū)拘留所、南湖檢查站、內保大隊、視頻偵察大隊、網偵大隊、紙坊街紙坊派出所、廟山派出所、紙坊街大橋派出所、金口街派出所、烏龍泉街派出所、鄭店街派出所、五里界派出所、山坡街派出所、法泗街派出所、安山街派出所、湖泗鎮(zhèn)派出所、舒安街派出所、機場派出所、藏龍島派出所、金港派出所,以上內設機構全部納入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區(qū)編辦核定本部門行政編制449人。
三、部門人員構成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總編制人數(shù)449人,全部為行政編制。在職實有人數(shù)458人,全部為行政編制。
離退休人員121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20人。
第二部分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收入總22077.46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余593.19萬元),支出總計22077.46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余411.48萬元),與去年相比,收、支增加4,783.57 萬元,增長28%,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二、2016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本年收入合計21484.2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撥款)20499.97萬元,占本年收入95%,其他收入984.31萬元,占本年收入5%.
三、2016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本年支出合計 21665.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8.19萬元,占本年支出65%,項目支出7647.8萬元,占本年支出35%.
四、2016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0499.96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6067.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4432.69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0499.96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去年相比,收、支增加6,232.6萬元,增長4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支出執(zhí)行率提高,財政內結算及時、人員及公用基本運行成本上漲,收支同步擴大。
五、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6067.28萬元(包括年初部門預算、基本建設資金、上級下達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等支出),本年支出合計16067.2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3260.62萬元,項目支出2806.66萬元。項目支出主要用于:
①協(xié)警辦公及裝備經費1360.45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區(qū)政府批示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核定編制299人,社會保險繳費逐年上漲,按人均4.55萬元標準安排人員經費和公用開支。主要成效是彌補新城區(qū)警力不足,協(xié)助社會治安管理。
②因公傷殘民警醫(yī)療費3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勞社部函[2002]19號文件規(guī)定,落實公安分局二等乙級以上傷殘人民警察醫(yī)療補助保障方面的支出。
③刑偵特費3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財行【2015】19號文件規(guī)定,使用特殊手段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所消耗的經費。
④人民警察著裝區(qū)級配套經費10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按照武公指【2015】32號文件要求,民警服裝財政預算人均標準3000元/年。其中市級財政負擔人年均650元部分,差額部分由區(qū)級財政保障。較2016年預算增加46萬元。
⑤道路交通管理466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主要是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實施后,取消行政性收費形成的經費缺口問題的補助,根據近幾年的實際經費發(fā)生情況,年需司法鑒定費、暫扣車輛停放保管費、車管辦牌辦證業(yè)務工本費。較2016年預算增加150萬元。
⑥看守所在押人員給養(yǎng)費137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武財行【2012】117號文件規(guī)定,按在押犯人0.36萬/人年,我區(qū)年均押量325人。增加監(jiān)所專項維修監(jiān)所水電費預算。主要成效是監(jiān)所穩(wěn)定運行,犯人伙食及設施保障。
⑦犯罪嫌疑人收治醫(yī)療費30萬元,屬于調增經常性項目。用于區(qū)公安分局在收治各類犯罪嫌疑人過程中,犯罪嫌疑人突發(fā)病患救治經費。
⑧基層隊所509.21萬元,屬于調增經常性項目。主要成效是隊所大型修善,保證公安形象規(guī)范統(tǒng)一。
⑨紙坊社區(qū)治安巡防大隊公用經費6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 ⑩禁毒管理29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主要成效是加強社區(qū)禁毒工作,加強對吸毒人員的發(fā)現(xiàn)管控和幫教工作。落實對在冊吸毒人員定期尿檢、康復治療與緊急救助、工作站建設和禁毒宣傳、考核表彰等工作。
⑾居民身份證管理15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財政部、國家發(fā)改委《關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2]97號)精神,從2012年1月1日起,免征戶口簿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和戶口遷移證、準遷證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準遷證收取的工本費),根據近三年實際支出情況安排。
⑿危害社會精神病人強制醫(yī)療費及扶養(yǎng)經費4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用于患病嫌疑人收治費用和肇事精神病。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結構情況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合計16067.2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47萬元,占本年支出0.29%;公共安全支出(類) 13288.43萬元,占本年支出82.7%;教育支出(類)55萬元,占本年支出0.34%;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1664.14萬元,占本年支出10.36%;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支出(類)552.6萬元,占本年支出3.44%;交通運輸支出(類)10萬元,占本年支出0.0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類)450.11萬元,占本年支出2.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為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預算為40萬元,支出決算為4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預算為10,593.77萬元,支出決算為10,593.7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預算為219.6萬元,219.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治安管理(項)。預算為607.06萬元,607.0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6.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刑事偵查(項)。預算為110萬元,支出決算為11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7.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禁毒管理(項)。預算為29萬元,支出決算為29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8.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項)。預算為466萬元,支出決算為46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9.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居民身份證管理(項)。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1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0.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拘押收教場所管理(項)。預算為137萬元,支出決算為13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1.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預算為1111萬元,支出決算為111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2. 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預算為55萬元,支出決算為5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3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預算為65萬元,支出決算為6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4.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預算為975.37萬元,支出決算為975.3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5.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就業(yè)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預算為563.94萬元,支出決算為563.9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6.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預算為39.08萬元,支出決算為39.0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7.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項)。預算為20.75萬元,支出決算為20.7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8. 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y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預算為237.28萬元,支出決算為237.2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9. 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yī)療保障(款)公務員醫(yī)療補助(項)。預算為315.32萬元,支出決算為315.3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0.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和運輸安全(項)。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1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預算為355.69萬元,支出決算為355.69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2.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預算為94.42萬元,支出決算為94.4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六、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6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260.6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488.1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助學金、資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772.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專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的單位包括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本級。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6“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25.66萬元,占預算數(shù)的100%,減少57.39萬元,減少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決算數(shù)相比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725.66萬元,占預算數(shù)的100%,減少57.39萬元,減少7%. (1)公務用車購置費105.24萬元,占預算數(shù)的100%,與上決算數(shù)相比,減少133.31萬元,減少56%。本購置(更新)公務用車11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245輛。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20.42萬元,占預算數(shù)的100%與上決算數(shù)相比,增加75.92元,增加14%。其中:燃料費398.45萬元;維修費156.11萬元;過橋過路費1.75萬元;保險費54.19萬元;其他維護1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決算數(shù)相比與上決算數(shù)相比持平。
八、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決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866萬元,本年支出1866萬元。具體支出情況為:
1.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類)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480.69萬元,主要用于全區(qū)一期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建設維護、全區(qū)交通信號燈的運行和維護。
2. 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類)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952萬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業(yè)務用房搬遷、二期、三期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建設維護、智能交通一期建設經費、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系統(tǒng)改造工程。
九、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我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
十、2016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6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665.99萬元,較上年增加4965.29萬元,增長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未滯留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2016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67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9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43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qū)分局共有車輛245輛,其中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245輛。
(四)關于2016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我部門(單位)本暫時未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對部門決算公開中有關科目、重要指標及專業(yè)名詞進行科學合理的解釋說明,名詞解釋可對名詞本身的含義進行說明,也可對資金用款單位、資金去向進行說明。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預算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項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某雜志社的刊物發(fā)行收入,某協(xié)會收取的會費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是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或以前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為保證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yè)管理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一般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十三、“三公”經費支出:指政府部門人員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招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游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自行添加:20402 公安 反映公安事務及管理支出。 01
行政運行
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03
機關服務
反映為行政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yī)務室等附屬事業(yè)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yè)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04
治安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屬巡警隊、特警隊、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05
國內安全保衛(wèi)
反映開展國內安全保衛(wèi)工作支出。
06
刑事偵查
反映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支出。
07
經濟犯罪偵查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支出。
08
出入境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國人遣返,出入境證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09
行動技術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各項行動技術工作的支出。
防范和處理邪教犯罪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處置“法輪功”、處置冒用宗教名義的邪教組織、處置有害氣功等方面的支出。
禁毒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道路交通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各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網絡偵控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各類網絡安全偵查的支出。
反恐怖
反映開展各類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居民身份證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居民身份證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
網絡運行及維護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各類專網、局域網的租費、運行費、維護費、軟件開發(fā)費等方面的支出。
拘押收教場所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所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警犬繁育及訓養(yǎng)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警犬繁育及訓練的支出。
信息化建設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公安支出
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具體解釋參見《2016年政府支出分類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