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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嚴格執(zhí)行印章使用保管制度
1. 嚴格執(zhí)行印章使用保管制度和檔案資料管理制度,規(guī)范用章程序和各類文件的歸檔保管。 20分
(印章使用不規(guī)范,資料歸檔不及時,保管不當,有一次扣1分。)
2. 做好庫內會議的籌備、記錄工作。切實做好各類會議確定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和情況反饋工作。 10分
(每發(fā)現(xiàn)一次工作不當扣1分。)
3.做好全庫經(jīng)驗材料、信息簡報、工作匯報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10分
(每發(fā)現(xiàn)一次不完善扣1分。 )
4.及時辦理職工勞動合同簽訂、員工培訓、職稱管理等手續(xù);負責做好企業(yè)相關執(zhí)照、證書、文件的辦理及審查。 15分
(每發(fā)現(xiàn)一次不完善扣1分) 5.協(xié)調各科室做好庫內日常工作。 15分
(工作開展不順利扣1分。)
第二篇:印章保管使用規(guī)定
印章保管使用規(guī)定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印章管理,減少因印章使用不當而帶來的損失,依據(jù)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2條 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所有印章的刻制、使用和保管等均應遵循本規(guī)定。 第3條 印章的種類
1.正式印章,是指公司印章。
2.專用印章,是指公司財務專用章等用于指定用途的印章。 3.人名用章,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用于公務的簽名章或印鑒章。
第2章
印章的刻制
第4條 印章刻制依據(jù)
1.公司印章由公司行政部根據(jù)有關單位核發(fā)的證、照及有關批準文件制發(fā)。
2.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信函往來,以部門負責人簽字或內部網(wǎng)上部門信箱為準。若部門因工作需要而要求刻制印章,應另行申請,限定使用范圍,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刻制。
3.印章不能繼續(xù)使用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報。 第5條 印章的規(guī)格和材質
1.公司印章外直徑為毫米,圓形,帶五角星,塑質。 2.公司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外),外直徑為毫米,圓形,帶五角星,塑質。
4.財務專用章、人名章的規(guī)格、材質根據(jù)有關主管機關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6條 印章使用范圍 1.公章的使用范圍如下。
(1)發(fā)送正式公文、電函、傳真件等。
(2)報送或下達各類業(yè)務計劃、業(yè)務報表、財務報表等。 (3)用于授權委托書、人事任免、勞動合同和對外介紹等。 (4)簽訂重要業(yè)務合同、協(xié)議等。 (5)頒發(fā)先進集體和個人榮譽證書等。
(6)需要代表本單位加蓋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憑證和材料等。
第7條 印章使用申請
1.使用公司名章時應當填寫“公司印章使用申請單”,詳細寫明申請事項,征得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連同需蓋章文件一并交給印章管理人。
第8條 公司印章原則上由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和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批準人的印章。
第9條 代理實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將用印依據(jù)和“用印申請單”交印章管理人審查。同時用印依據(jù)及“用印申請單”上應有代理人印章。
第10條 公司印章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確因工作需要,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并由申請用印人寫出借據(jù)并標明借用時間。
第11條 常規(guī)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與印章主管人取得聯(lián)系或有文字證明者,可省去填寫“申請單”的手續(xù)。印章主管人應將文件名稱及制發(fā)文件人姓名記入一覽表以備查考。
第4章印章的停用
第12條 印章內容需要變更或機構終止時,應停止使用有關印章并交由行政部予以封存或銷毀。
第13條 因印章內容變更或機構終止而停止使用印章時,印章管理部門在印章停用日內,由保管人寫出印章停用說明,經(jīng)部門領導簽字后上報行政部。
第14條 印章散失、損毀、被盜時,印章管理者應及時向公司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在公開聲明作廢后,按規(guī)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
第15條 除特別需要外,由行政部經(jīng)理將廢止印章保存年。
第5章
印章的保管 第16條 公司印章的保管,應實行印章專人保管、負責人印章與財務專用章分管的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保管人交接制度。
第17條 啟用正式印章前,有關部門應將印章保管人員的名單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在印章使用過程中,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在變動當日內通知公司主管部門。
第18條 印章保管人因故臨時請假時須更換印章保管人。單位領導應指定臨時保管人,并做好交接記錄。
第19條 印章頒發(fā)單位和使用單位均須把已啟用的各類印章印模,以及批準啟用的有關文件立卷歸檔,永久保存。
第20條 印章保管人員必須認真負責,遵守紀律,秉公辦事。印章保管人員如果出現(xiàn)以下行為,將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處分,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丟失的;
2.把關不嚴,用印后造成重大錯誤和損失等不良后果的; 3.私自留存、使用應予銷毀或上交的印章的; 4.非法使用印章的。
第6章附則
第21條 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最終解釋。
第22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證照保管使用規(guī)定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證照的管理,確保證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2條
公司所有的證照管理工作均須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條
證照管理部門
行政部辦公室是公司證照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各種證照的申報、登記、變更、年檢、注銷,以及證照的保管、登記、備案等工作。
第4條
證照的使用
1.使用證照的正、副本原件或復印件時,必須填寫“用證、照審批單”,經(jīng)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由行政部相關負責人、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借用。
2.借用證照的原件時必須保證證照的安全與完整,使用完畢后要及時送還。
3.使用、借用復印件時,無需留存的須將復印件歸還行政部。
4.各類證照未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復印、外借,更不許擅自使用公司的證照進行擔保。
第5條
證照的保管
1.證照保管人需提醒主管領導安排相關人員及時驗證。不及時驗證者,造成的各類損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2.證照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各類證照,如出現(xiàn)損壞或丟失,除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外,還應與發(fā)證機關聯(lián)系,及時辦理證照的掛失和補辦手續(xù)。
3.證照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調動崗位時,應填制“證件移交清冊”,移交人和接交人在與證件清單核對數(shù)目后在“證件移交清冊”上簽字確認。
第6條
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7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三篇:刻制印章介紹信范文
****(刻公章的地方):
茲證明我單位**,因公務需要到貴處辦理重新刻財務章事宜。
日期
公章
第四篇:刻制印章介紹信范文
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
我單位因業(yè)務需要,現(xiàn)介紹 同志(身份證號碼: )前去辦理刻章備案手續(xù)。 需刻制印章名稱如下:。
財務專用章、公章
共計 (大寫) 貳 枚。
企業(yè)負責人或經(jīng)辦人簽字(加蓋手?。?/p>
濟南**商貿有限公司
第五篇:幼兒園印章.證照管理制度
幼兒園印章、證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保證中心印章、證照使用的權威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依據(jù)中心規(guī)范運營、防范風
險的管理規(guī)定,有效地維護中心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等
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證照包括中心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等合法證照。
三、中心的印章、證照統(tǒng)一由中心財務部進行管理,總園長應確定具體的印章、證照保管及
使用責任人(以下簡稱為印章專管員、證照專管員);專管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證照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園長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第二章 印章管理
四、中心實行印章使用登記管理制,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
五、中心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六、印章專管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進保險柜內,妥善保管,不得
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次日上班后,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保險柜有無異樣,若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
七、印章專管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總園長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專管
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的注意事項。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用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八、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填寫《印章交接單》(附件1),登記交接日期、管
理印章類別。交接人員簽字,印章授權人簽字認可后備存。
九、中心各部門因公務需加蓋中心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
章的,或中心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中心行政公章的,使用人或需使用的員工應在印章專管員處填寫好《印章使用登記表》(附件2),并經(jīng)雙方簽字確認。印章專管員應對文件內容和所登記的事項予以核對,經(jīng)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十、財務部使用的常規(guī)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guī)范性的各類報表等,由財務部負責人
審批后蓋財務專用章。
十一、未經(jīng)總園長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十二、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中心,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外借登記表》(附
件3),經(jīng)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攜帶使用。外借人員應對印章進行妥善的保管,如損壞或丟失,應承擔補辦費用及相關責任。
十三、印章使用完后,需到印章專管員處歸還并進行核銷,填寫歸還日期;印章專管員應對
歸還的印章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后再行簽字。
十四、相關文件經(jīng)蓋章后,應將蓋章的文件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
存檔。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第三章 證照管理
十五、中心實行證照使用登記管理制,使用以及領取、歸還證照時應予以登記。
十六、證照專管員應把證照進行分類整理與保管,并按時辦理各種證照的年檢、變更、更換
工作,保證中心經(jīng)營主體資格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十七、中心各部門或員工因公務需借閱或復印中心有關證照的,由使用人填寫《證照使用登
記表》(附件4);經(jīng)使用人和證照專管員簽字確認后,使用人方可借閱或復印。有關證照的復印件如不能使用或使用后應交回財務處進行銷毀。
十八、中心各部門或員工因公務需外借中心有關證照的,由使用人填寫《證照外借登記表》
(附件5);經(jīng)使用人和證照專管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外借使用。外借人員應對證照進行妥善的保管,如損壞或丟失,應承擔補辦費用及相關責任。
十九、證照使用完后,需到證照專管員處歸還并進行核銷,填寫歸還日期;證照專管員應對
歸還的證照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后再行簽字。
第四章 其他
二十、本制度經(jīng)園長批準后執(zhí)行。
二十一、本制度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篇:介紹信格式
介紹信(證明信)格式
文章題目:《××××××××××××××××》
文章作者:×××12, ×××23, ×××1,,,2,3, ×××23, ??? ,
作者單位:1.×××××××××××××××,
2.×××××××××××××××,
3.×××××××××××××××,
???
投稿日期:年月日,文章在貴刊稿件ID:××××××
上述文章同意在《光譜學與光譜分析》期刊上發(fā)表:
①作者排名無爭議;
②作品沒有一稿兩投、沒有侵權、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
③已通過保密審查;
④該文章獲得:1.××××××××基金項目(項目號:×××××××××),
2.××××××××基金項目(項目號:×××××××××),
3.××××××××基金項目(項目號:××××××××),???資助。
須另附:所列基金復印件(包括:批準號、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單位名稱、申請代碼、項目主題詞、批準年度)并加蓋公章。
上述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或“單位保密審查專用章”
年月日
第七篇:印章使用保管標準操作程序
印章使用保管標準操作程序
為了加強公司的印章管理,合理的使用和保管印章,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 印章的刻制:
1、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的,必須寫出書面申請并報總經(jīng)理審批后方可刻制。
2、未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任何人不得私刻或改制公司的印章。
3、公司刻制的印章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行政部要保留印模存查。
二、印章的使用:
1、各部門文件用印,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連同已簽發(fā)的文稿一并交鑒印人用印。
2、公司印章使用的范圍:
(1)以公司名義上報政府管理部門的請示、報告和其他文件。 (2)以公司名義向政府機關發(fā)出的重要公函和重要文件。 (3)各部門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書、意見書、協(xié)議書和會談紀要等。
(4)各部門以公司名義上報的年、季、月報表等。 (5)以公司名義辦理的其他需簽署印章的事項。
3、需注意的事項:
(1)鑒印人對未經(jīng)總經(jīng)理簽發(fā)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2)公章施印時,鑒印人必須做好鑒印記錄。鑒印人不在時,由代行鑒印人辦理并填寫鑒印記錄。 (3)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總經(jīng)理簽字批準后鑒印人方可蓋章。 (4)未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公司嚴禁出具任何介紹信、證明等文書。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jīng)總經(jīng)理簽字后方可開出。
(5)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總經(jīng)理不在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用印的,必須經(jīng)總經(jīng)理電話同意或授權后方可用印,總經(jīng)理回來后鑒印人應及時補辦相關手續(xù)。
三、印章的保管:
1、有印章的部門必須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及使用。
2、各類印章嚴禁帶出公司。特殊情況下,必須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
3、各部門印章如有遺失、誤用或私自帶出的,一切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全權負責。公司除給予罰款外,情節(jié)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告外,特殊情況還需依法公告作廢。
四、印章的銷毀:
1、各部門對不再使用的印章應及時上交公司行政部保存。
2、停止使用的印章保存一年后,行政部必須填寫《銷毀印章申請表》,報總經(jīng)理審批后予以銷毀。
本管理辦法字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八篇:介紹信格式
介紹信一般要寫清下列內容:
①稱呼:開頭頂格寫聯(lián)系單位或個人的稱呼;
②正文:另起一行,空兩格寫介紹信的內容,
包括持介紹信人的姓名、年齡、職務、政治面貌,要接洽的事項和對對方的希望、要求;
③
結尾:寫“此致敬禮”一類的敬詞;
④署名:簽署單位名稱、日期
茲有我單位(單位代碼:xxxx)經(jīng)辦人員xxxx(身份證號碼:xxxxx),前往你處辦理xx事宜,請接洽!
希協(xié)助為荷此致
敬禮
參保單位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