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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幼兒園食堂管理制度
為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領導或教師輪流陪同幼兒就餐制度。
2、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從業(yè)人員以外的領導或教師進行陪餐,確保當餐所提供的每一種飯菜都有領導或教師陪餐,并能聽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兒的意見,陪餐登記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3、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幼兒一起就餐,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wèi)生環(huán)境、從業(yè)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負責征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員留長發(fā)、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yè)人員職業(yè)行為要求的。
②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wèi)生的情況。
5、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①土豆有發(fā)青、發(fā)芽現(xiàn)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jié){未充分煮熟燒透的。
③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wèi)生的情況。
6、陪餐人員就餐后發(fā)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癥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立即向園長報告,并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幼兒進行跟蹤觀察。
7、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
時發(fā)現(xiàn)或不及時制止、出現(xiàn)明顯中毒或感染癥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8、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園長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并做好相關工作。
9、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0、幼兒園園長每周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幼兒園食堂陪餐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升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權益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1名負責人進行陪餐,并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二、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負責對食堂環(huán)境衛(wèi)生、從業(yè)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負責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陪餐記錄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陪餐記錄由陪餐人員在當次陪餐后詳細記錄。
三、陪餐人員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立即指出,并監(jiān)督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及時整改。
四、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不及時制止、出現(xiàn)食物中毒或感染癥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后果的,視情節(jié)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
五、陪餐實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費制。食堂每月根據(jù)食品成本進行核算后統(tǒng)一收取陪餐人員的陪餐費用。
幼兒園食堂陪餐制度
為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jù)上級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園長陪餐制度。
2、園長應在幼兒進餐之前半小時試餐,后到幼兒就餐。園長試餐時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并對食堂環(huán)境衛(wèi)生、從業(yè)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負責征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
3、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①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員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yè)人員職業(yè)行為要求的;
②飯菜口味過淡或過咸的;
③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wèi)生的情況。
4、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
①采購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凍食物或含有添加劑的食品;
②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wèi)生的情況。
5、園長就餐后發(fā)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癥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幼兒進行跟蹤觀察。
6、園長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不及時制止、出現(xiàn)
明顯中毒或感染癥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報給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7、園長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并做好相關工作。
8、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園長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9、學校校長長每周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第二篇:幼兒園食堂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確保學生就餐安全,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領導、教師陪餐制度。
1.學校實行陪餐制,領導和班主任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師輪流。每天按時到食堂或學生就餐地點陪餐。
2.陪餐領導、教師要及時主動了解學生情況及時反饋學生意見,收集對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報告學校以便及時改進。
3.領導、陪餐教師要熟悉每餐的菜譜,并為學校食堂、企業(yè)或托餐家庭獻計獻策,改善學生生活。
4.領導、陪餐教師要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登記,及時填寫當天日志。
5.領導、陪餐教師確有困難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領導,以便調整。
6.領導、陪餐教師當天要檢查食堂是否嚴格執(zhí)行原料購進驗收登記、物品索證索票、飯菜留樣等管理規(guī)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食堂或學生就餐地點,首先檢查食品衛(wèi)生,然后檢查飯菜質量,檢查時采取一看,二聞,三嘗的工作流程,所嘗飯菜必須與學生飯菜完全一樣,確定無任何問題才向學生出售,同時做好記錄,若有不良反應,迅速上報學校,同時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將食品帶出食堂或就餐地點。
8.陪餐人員檢查、食用10分鐘后無不良反應,應在登記表中認真填寫情況記載,并簽好姓名和時間。若有不適情況反應,迅速上報學校主管領導或校長,同時抽食堂工作人員,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經(jīng)學校安排其他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或學生就餐地點陪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