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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學生安全承諾書
為配合學校加強對20xx屆畢業(yè)學生離校管理,促進學校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同時也為規(guī)范自己離校期間的言行舉止,樹立當代大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維系學校良好的社會聲譽。根據學校畢業(yè)學生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本人自愿簽訂20xx屆畢業(yè)學生離校安全責任承諾書,現承諾如下:
1、本人因自身原因,自愿申請離校,離校起止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離校期間,本人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民道德行為規(guī)范,增強安全責任意識,若出現一切涉及人身、財產等安全事故,責任由本人自負。
3、離校期間,我將嚴格按照學校有關部門工作要求(如實習、畢業(yè)論文等管理規(guī)定)完成畢業(yè)階段的相關事宜,若遇特殊情況將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若因自身原因影響畢業(yè),責任由本人自負。
4、離校期間,我將主動與家長、班主任和學校保持聯系,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并如實告之自己的情況。若因自身原因影響相關事宜的落實,責任由本人自負。
本人已完全知曉以上內容,并信守承諾!
[備注:本承諾書由學生本人填寫完備后,交由班主任留存]
年級:專業(yè):
本人聯系電話:QQ號碼:
家長聯系電話:
承諾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大學生實習安全承諾書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fā)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試、就業(yè)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工作中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第三篇:大學生安全承諾書
為了保證學生安全,進一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根據河北科技大學學生管理有關規(guī)定,要求全體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管理規(guī)定,順利完成學業(yè),做合格大學生。從保障安全角度出發(fā),全體學生要保證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不擅自在校外租房、夜不歸宿及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
二、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早讀早操制度和宿舍管理規(guī)定,不違章用電。
三、同學交往要文明,行為舉止要得體,乘車就餐要有序;注意保持校園和室內環(huán)境整潔,不亂貼亂掛、亂寫亂畫、亂蹬亂踏,不在校園內飼養(yǎng)寵物,不損壞公物。
四、增強安全意識,決不在食堂、宿舍或其他公共場所酗酒滋事、打架等,決不通宵上,影響學習。
五、決不在民心河區(qū)域進行玩耍、垂釣、游泳等任何危及自身安全的行為。做為河北科技大學的一名學生,我保證做到以上幾點,履行個人承諾。
承諾人(簽字):
班長簽字:
**年**月**日
第四篇:大學生安全承諾書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fā)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試、就業(yè)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工作中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七)其他實習期間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大學生安全承諾書
本人自愿參加長安大學20____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并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了解,詳細閱讀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XX年9月1日生效)。在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紀律,嚴格執(zhí)行學校關于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guī)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guī)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不擅自離隊,不單獨行動,不到險要地帶游玩;嚴禁到水庫塘壩等地游泳;注意飲食衛(wèi)生。
2.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guī)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3.由于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1處理。
4.由于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5.保持與輔導員、指導教師聯系,出現意外或突發(fā)事件應及時匯報并與有關救援部門聯系。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并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guī)定均無異議。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院(系)和學生本人各執(zhí)一份。
此責任書的有效期為20____年7月10日至20____年8月31日。
院系:______
年級:______(本、碩、博)
責任人簽:______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