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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為切實履行工會組織的.維護、幫扶職能,更好地協(xié)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就學難、就業(yè)難問題,根據省總開展“溫暖萬家大幫扶”活動的要求,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xù)開展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
一、指導思想
“金秋助學”活動是以黨的十八大和中國工會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省總工會關于“維權幫扶大推進”等“五大”行動,按照行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及時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學”工作。
二、資助對象
助學對象主要為國家助學體系尚未覆蓋,或者雖已覆蓋但仍需進一步幫扶的因家庭成員大病、殘疾、待崗失業(yè)、受災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處于當地低保線或者低保邊緣線家庭的子女。
三、申報條件
1、符合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
2、2015年新考入省內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學,且無力支付高昂學費品學兼優(yōu)的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
3、將2015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致困的職工子女納入幫扶救助范圍。
4、在申報表中必須注明是否屬于已建檔困難職工或農民工。
5、對報考師范類院校,接受免費師范教育的和軍事院校的學生不屬本次行動受助范圍。
6、須持有《誠信計生證明》。
7、已申報獲得其它部門助學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學”救助,否則將進行清退。
四、資金來源
1、以上級工會專項補助資金為主;
2、本級工會自籌資金為輔。
五、時間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為活動籌備階段。
2、8月22日——8月26日為集中發(fā)放資金階段。
3、上報相關資料截止時間2015年8月15日。
聯系電話:xxxxxxxx
電子郵件:xxxx@qq.com
第二篇: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為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進一步密切與職工群眾的血肉聯系,協(xié)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家庭子女上學難問題。同時,結合2014年市慈善助學金發(fā)放方案,市總工會決定繼續(xù)在市本級工會系統(tǒng)中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條件
(一)資助對象:
1、2014年參加中考、高考,當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建檔困難職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建檔困難職工子女。
(二)受助條件:
1、2014年已列入市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的困難職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學(大專)的市本級戶籍的特困職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學的對象,今年仍向戶籍所在鎮(zhèn)(街道)民政辦申請慈善助學金,市總不再安排助學。
二、申請辦法:
各級工會要對在檔的困難職工子女進行排查,將其中相對比較困難的學生列為助學對象。為避免重復救助,嚴禁將已申請其它渠道助學的困難職工子女列入上報對象。
符合“金秋助學”的對象,填寫嘉興市總工會“金秋助學”專項救助申請表并提供入取通知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經父母所在單位工會初審,逐級復核上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幫扶中心)審批。
三、活動時間:
1、“金秋助學”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2、8月下旬,市總對符合助學的對象進行助學金發(fā)放,發(fā)放形式另行通知。
第三篇: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
為了幫助困難職工家庭和農民工子女解決上學困難,充分發(fā)揮工會組織扶貧幫困的作用,按照沙坡頭區(qū)總工會通知精神,現就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助學對象
今年工會幫扶的主要對象是符合全國工會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建檔標準的上學子女,以及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具體對象包括:
1、因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且醫(yī)療費用支出超過職工家庭年收入60%的低保邊緣職工(農民工)子女。
2、因殘疾失去就業(yè)能力致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致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
4、低保職工家庭中經過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家庭子女。
困難職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人均收入570元以下)低保邊緣家庭的職工(農民工)。
二、助學程序
(一)困難職工(農民工)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所在單位或社區(qū)核實并張榜公示后,基層工會負責人簽字蓋章,上報鎮(zhèn)工會聯合會。
(二)凡申請資助的困難職工(農民工)須提供以下證件:
1、職工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卡號復印件(限于中衛(wèi)市)。
2、工資證明:職工家庭中一方為在職職工的須由所在單位提供近3個月的工資發(fā)放表或工資卡流量并加蓋公章;另一方系無收入城鎮(zhèn)居民的由社區(qū)、村居會開無業(yè)、無收入證明;系農民由村委會開具年度總收入證明。所開具的收入證明均需證明人備注其姓名及聯系方式。
3、考生錄取通知書,成績通知單原件和復印件。
4、有低保、殘疾證等證件的困難職工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難職工須提供疾病診斷證明書;
6、農民工需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并由勞動人事部門審核備案的勞動合同;
7、此次申報救助的'困難職工需是錄入工會會員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職工(農民工)。
(三)登記時間:
截止20xx年8月20日,過期不候,請相互轉告!
XX社區(qū)
20xx年X月10日
第四篇: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各鄉(xiāng)鎮(zhèn)工委、縣直各單位工會(工委)、企業(yè)工會:
多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在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通過全縣各級工會組織的努力,金秋助學活動取得顯著成效。己經成為黨政認可、職工擁護、社會贊譽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h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xù)在全縣廣泛開展以“奉獻愛心、關愛困難學子”為主題“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特困農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時入學?,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工
會運作、社會參與的要求,積極推動、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體系,拓展助學內容,延伸助學鏈條,創(chuàng)新助學方式,積極協(xié)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在國家助學政策體系中發(fā)揮拾遺補缺作用,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
二、活動主要內容
(一)助學時間:
2012年7月1日起——9月1日結束;
(二)幫扶對象:
1、2012年高考考入國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錄取,因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入學學費的困難職工家庭畢業(yè)生;
2、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難的低保職工家庭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
4、與用人單位建立有勞動關系,生活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且加入工會組織的困難農民工子女和特困單親家庭子女。
(三)助學范圍:
縣總工會資助范圍原則上為困難工會會員家庭子女;社會捐資、單位籌資范圍,可放寬至非會員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
(四)助學程序:
1、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對照助學范圍向所在基層工會提出申請,經所在工會初步認定后,提供如下相關材料:填寫2012年“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檔案表;本人書面申請一份;《準考證》及復印件、被二本以上院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申請人及子女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各一份;困難原因證明材料等;申請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證明復印件一份。
2、基層工會初審后,應指導困難職工填寫《2012年“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檔案表》,報上級主管工會審核,然后由上級主管工會把所需資料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過期不再受理。
3、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對上報的申報資料進行入戶調查核實,提出初選名單,報主席辦公會審定后進行救助。
(五)助學活動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為調查摸底階段。時間為7月中旬——8月6日,各基層工會應做好助學活動對象的情況摸底工作,在8月10日前將整理好的材料上報到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第二階段為調查核實階段。時間為8月10日——8月20日,期間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將對上報的材料組織專人逐一進行入戶調查核實。第三階段為討論、審批及資助金發(fā)放階段。8月20日——9月1日,期間縣總對資助對象情況進行討論、審批、核定及發(fā)放資助金。發(fā)放具體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學活動相關要求
1、全面開展,分級負責。全縣成立工會組織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全面開展,采取分級負責方式開展活動,各單位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突出重點,抓好本單位“金秋助學”活動。
2、調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層工會要摸清本單位今年參加高考學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難學生情況,做到符合助學條件的人員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建立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幫扶救助方案。
3、廣泛動員,多方籌資。要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發(fā)揚樂善好施的中華傳統(tǒng)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業(yè)贊助、個人捐款、工會補貼等措施,廣開籌資渠道;可以采取單位或個人與困難學生結對幫扶、對口幫扶,多方籌措助學資金,努力形成工會主導的,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會化助學大格局。
4、多方協(xié)調,落實政策。各級工會要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充分發(fā)揮政府助學主渠道作用,幫助困難職工子女申請助學貸款、助學金等,落實好國家獎學金、助學等政策,促進助學優(yōu)惠政策的進一步完善,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享受到政策優(yōu)惠。
5、嚴格管理,依檔幫扶。助學資金要做到??顚S?,助學救助程序要規(guī)范,資金管理要嚴格,堅持依檔施助,先建檔后幫扶原則,杜絕人情助學、關系助學,同時要避免遺漏和重復救助現象發(fā)生。
6、強化宣傳,弘揚愛心。要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在社會大力宣傳金秋助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傳助學先進典型,宣傳助學感人事跡。如:家庭困難、品學兼優(yōu)、學有所成的學子以及長期堅持、無私奉獻、關愛學子的單位、企業(yè)和個人,通過宣傳,激發(fā)更多學子“為中華之崛起”而刻苦學習,動員全社會關注困難學生,形成全社會廣泛積極助學的良好社會風氣。
各級工會要積極主動爭取所在單位黨政的重視和支持,對今年參加高考并被錄取的其它困難職工家庭子女、特困農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資助。要對今年的“金秋助學”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務請于9月1日前將本級工會2012年金秋助學活動的總結材料按時報送縣總工會。
第五篇:總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2016年總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為解決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就學難的問題,總工會已啟動2016年“金秋助學”活動。凡符合條件的2016年新入學的和在讀的歷屆高中(含中等職業(yè)教育)、大專、本科學生,可填寫和上交相關申報材料到所在市直基層工會。以下是具體活動方案,僅供參考!
2016年總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和幫助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問題,減輕困難職工及農民工子女上學的經濟困難,確保全市考上大學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不因貧困而失學,市總工會決定2016年繼續(x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對象
參加2016年全國統(tǒng)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錄取的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工會會員)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條件:
1、建檔的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災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農民工家庭上學子女。
二、救助標準
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工會會員)子女給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額
2016年,全市工會救助名額1300名,其中:市直100名,縣(區(qū))1200名,縣(區(qū))救助名額分配:鎮(zhèn)原縣200名、寧縣200名、慶城縣200名、西峰區(qū)130名、環(huán)縣190名、正寧縣100名、華池縣100名、合水縣80名。
四、申報程序及資料
縣(區(qū))的特困職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單位工會或社區(qū)工會提出書面申請,由單位工會或社區(qū)工會上報縣(區(qū))總工會審查確定。市直及部、省屬單位的特困職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單位工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所在系統(tǒng)工會或單位工會審查加注意見后報市總工會。申報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1、準考證復印件及大學錄取通知書(原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3、填寫救助申請表;
4、家庭困難證明(家長下崗證、低保證、農民工(工會會員)所在單位證明)。
五、具體要求
1、各級工會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大學生要通過電視、報刊、專欄等形勢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監(jiān)督。
2、申報時間自高考錄取之日起,至二本錄取結束之日,過期不再受理。
3、已取得其他社會救助的,不再重復救助。
聯系電話:*************
慶陽市總工會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