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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治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互換的內容
乙方將其擁有的位于的面積為平方米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與甲方擁有的位于的面積為平方米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進行Z換。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行為已經取得市國土資源局于年 月 日作出的【待補充縣級以上土地主管機關的批準文件】(“【待補充文號】”)批準。
二、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互換的標的
1.Z出地塊:
乙方擁有的位于的地塊,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宗地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土地使用權期限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2.Z入地塊:
甲方擁有的位于的宗地面積為平方米的地塊(宗地號:),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現(xiàn)狀:是否達到三通一平等。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互換的價格與作價依據(jù)
1.Z出地塊的價格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的Z出地塊為乙方所擁有的面積為平方米的國有土地,雙方約定以【待補充土地價格評估報告出具機構的名稱】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為參考作價依據(jù)。根據(jù)【待補充土地價格評估報告出具機構的名稱】出具的【待補充土地評估報告文號】《土地資產價格評估報告書》,上述地塊的評估總地價為人民幣萬元(上述評估結果已報經【待補充主管機關的名稱】確認)。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此評估值為基礎將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中乙方擬Z換出地塊的價格確定為人民幣萬元。
2.Z入地塊的價格
根據(jù)【土地價格評估報告出具機構的名稱】出具的【土地價格評估報告文號】《土地資產價格評估報告書》,甲方本次擬Z入的位于的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的土地評估值為人民幣萬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此評估值為基礎將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中甲方擬Z入地塊的價格確定為人民幣萬元。
3.Z換差價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于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中的差價人民幣萬元,由甲方以貨幣形式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逾期支付該款項,甲方應以逾期付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四、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互換涉及的稅費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產生的一切稅項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攤。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不涉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事項以及拆遷安Z事項。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合法的擁有Z入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上不存在設定抵押、出租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等任何可能影響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Z換及未來乙方成為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利人的情形;
(2)甲方Z入地塊于本次Z換完成(以乙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準)前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受,與乙方無關;
(3)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協(xié)助乙方將Z入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Z入地塊交付乙方。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合法的擁有Z出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上不存在設定抵押等影響本次Z換的情形;
(2)乙方Z出地塊于本次Z換完成前產生的債權債務(以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為準)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協(xié)助甲方將Z出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至甲方名下。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Z出地塊交付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地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老實守信地執(zhí)行本合同內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約定,均應向另一方承擔本次Z換價格%的違約金;若雙方違約,則應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和/或內部授權,甲方簽字人已經取得甲方充分有效授權,本協(xié)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約束力。
2、甲方簽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違背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訂立的任何其他協(xié)議,亦不違背任何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定。
八、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已經取得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和/或內部授權,乙方簽字人已經取得乙方充分有效授權,本協(xié)議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簽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違背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訂立的任何其他協(xié)議,亦不違背任何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定。
九、通知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應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發(fā)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的,郵件到達日期即為通知日期,如使用傳真、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訊發(fā)出日期即為通知日期。
如送達甲方,則送至:
地址:郵編:收件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如送達乙方,則送至:
地址:郵編:收件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十、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產生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假如協(xié)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方為有效。書面補充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