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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選人用人專項整治自查報告
選人用人專項整治自查報告
按省、州治庸辦通知和縣整治辦的要求,縣司法局對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我局選人用人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現(xiàn)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做好干部職工競爭上崗工作 二、做好干部輪崗交流工作
為進一步優(yōu)化機關各部門干部職工配置,激發(fā)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按照加強業(yè)務部門、年輕干部培養(yǎng)鍛煉、干部輪崗鍛煉、確保業(yè)務工作連續(xù)性的原則,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實施干部職工輪崗交流,優(yōu)化部門隊伍結構。在深入交心談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礎上,結合工作需要,在股室與股室之間,不同業(yè)務崗位之間進行輪崗交流。
三、大力加強對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
一是強化干部監(jiān)督管理,加強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堅持執(zhí)行領導干部談話制度,實行工作談話、廉政談話、勤政談話等制度。 二是以政風行風建設為切入點促進廉政建設,制定違規(guī)行為處分規(guī)則,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務隊伍作風建設,切實加強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務隊伍管理。
三是加強對重點環(huán)節(jié)和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jiān)督。
四是切實履行協(xié)管職能,加大了對縣司法局領導班子配備人員的考察力度,保證進人嚴格按程序辦,對縣司法局領導干部的協(xié)管工作落實到位。
四、強化司法行政隊伍建設,選人用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按照州委關于開展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我縣高度重視,狠抓整治落實?,F(xiàn)將我縣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一月以來的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州委組織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會議之后,我縣高度重視,庚即組織召開了甘孜縣庸懶散浮拖暨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傳達了省、州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有關會議精神,明確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進一步加強了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時,認真開展了自查,切實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下發(fā)了《甘孜縣開展庸懶散浮拖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開展選人用人不正之風7+3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整治工作重點,并全面啟動庸懶散浮拖及選人用人專項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10項工作在為期一個月的時間內穩(wěn)步推進,扎實開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措施
為了進一步增強整治工作的操作性,縣委明確提出了規(guī)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重實際的整改措施,有序穩(wěn)步推進整治工作。 (一)著力整治拉票賄選問題。一是在全縣范圍內發(fā)放新修訂《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等干部政策文件,集中開展對干部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重點開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組工外網(wǎng)和甘孜縣有線電視臺,設立舉報電話,收集拉票賄選的線索和問題,匯總研判,對問題具體、線索清楚的反映,核查清楚。三是認真貫徹落實拉票賄選責任追究辦法,設立違規(guī)違紀工作臺賬,實行臺賬記載管理。
(二)著力整治違規(guī)選用干部問題。一是向全縣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鄉(xiāng)鎮(zhèn)一把手發(fā)放《條例》,并通知做好學習貫徹。二是認真落實州委五位一體干部選任體系,全面規(guī)范干部選任程序、標準和條件。三是認真執(zhí)行五位一體干部選任監(jiān)督體系。四是認真執(zhí)行干部任前資格、條件審核,組織專人規(guī)范換屆以來干部選任文書檔案。
(三)著力整治跑官要官問題。一是建立跑要、拖情記錄在案制度,對跑要、拖情的不列為考察和提拔對象。二是加強自身建設,重申紀律要求,簽訂承諾書,堅決整治封官許愿、牽線搭橋等問題,從嚴治部,從嚴管理,著力建設模范組織部門。三是建立預警機制,利用12380舉報平臺等,收集跑官要官線索,對反映較多的單位,及時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
(五)著力整治三超兩亂問題。一是認真落實省、州委組織部關于地方性干部人事政策的執(zhí)行要求。二是建立干部選任編制職數(shù)預審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經(jīng)常性談心談話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導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切實抓好三超兩亂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15年1月,我縣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共計56人,其中:超配領導職數(shù)3個,超配非領導職數(shù)53個,計劃于2017年9月前整改消化。 (六)著力整治防止和清理選用兩面人問題。一是要求每名副科級領導干部報送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二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重點突出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質的考察;有意識的安排重點培養(yǎng)對象到困難矛盾突出的基層一線和反分維穩(wěn)前沿去開展工作,在實際工作中考察其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質。三是建立新提拔領導干部任職承諾制度,就遵守政治立場、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做出公開承諾。四是設立防止和清理兩面人舉報電話,呼吁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兩面人有關情況,組織部根據(jù)反映情況進行核查,對確有相關情況的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組織處理。五是建立考察失察失誤責任追究機制。六是加強定期分析研判機制。
(七)著力整治干部違規(guī)兼職問題。今年8月,清理規(guī)范14名在企業(yè)兼(任)職的干部職工。同時,對干部職工在企業(yè)兼(任)職務期間是否存在違規(guī)在企業(yè)領取薪酬的情況進行了專項調查,經(jīng)調查,我縣14名干部職工在企業(yè)兼職(任職)期間均未違規(guī)領取薪酬。同時對前期清理違規(guī)兼職工作進行自查,防止漏報、漏報,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企業(yè)兼職有關規(guī)定,堅決防止反彈。
(八)著力整治長期在編不在崗問題。根據(jù)《公務員法》規(guī)定和中央、省、州、縣委工作要求,及時下發(fā)文件各全縣各單位,要求嚴格開展自查。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我縣紀檢、組織、人社、編制等部門組建聯(lián)合工作組,對全縣各單位按照清理范圍中確定的情況進行督察,對虛報、瞞報、漏報的,一經(jīng)查實,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并將舉報電話在甘孜縣組工外網(wǎng)和甘孜有線電視臺進行公示,確保清理工作監(jiān)督到位。 (九)著力整治違規(guī)抽借調干部問題??h委組織部對全縣抽借調人員進行全面清理,并要求違規(guī)抽借調干部職工無條件一律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原單位上班,逾期未歸的視為曠工,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為固化成果,進一步嚴肅干部管理,穩(wěn)定基層干部隊伍,縣委組織部庚即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嚴肅干部抽借調程序的通知》(甘孜委組發(fā)〔2016〕42號),從制度層面規(guī)范干部管理。
(十)著力整治干部職工檔案信息審核問題。根據(jù)我縣干部職工檔案信息審核工作實際,嚴格按照州委組織部《關于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的通知》(甘組通〔2016〕139號)文件精神,制定專項審核工作方案,細化審核范圍、時間安排、方法步驟和保障措施等,及時安排專人對干部檔案信息進行集中整治處理。
三、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下步打算
專項整治工作開展至今,雖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個別單位認為此次的專項整治工作是走形式,開不開展一個樣,重視程度不夠。二是雖將各項干部政策法規(guī)下發(fā)給各單位,但宣傳落實力度差。三是各單位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中有效的創(chuàng)新辦法不多。
針對存在的問題,下步工作中,我們將狠抓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監(jiān)督檢查,構筑及時發(fā)現(xiàn)、有效預防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預警機制。二是加大對干部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力度。三是嚴肅查處,增強對用人上不正之風的紀律威懾。
第二篇:選人用人工作自查報告
中共銅仁市委辦公室
2011年以來選人用人工作自查報告
市委組織部:
按照銅組電明字〔2012〕30號文件的要求,現(xiàn)將我辦2012年選人用人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huán)境。2002年頒布實施的《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們黨關于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guī)章,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稐l例》頒布實施以來,我辦在學習宣傳方面重點抓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秘書長辦公會從推進黨的建設的新的偉大工程的高度,把學習宣傳《干部任用條例》當作一項重要政治政務,切實抓實抓好。工作中,秘書長梁偉同志親自動員部署,親自帶頭學習,并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意見和要求。按照秘書長辦公會的要求,各科室迅速行動,狠抓落實,不僅翻印了學習資料,還制定了相應的學習計劃,迅速掀起了學習宣傳《干部任用條例》的熱潮。二是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人事科采取學習原文、專題討論、觀看電教片、知識競賽等形式,組織干部深入學習,使《干部
任用條例》的學習成為統(tǒng)一思想、樹立正氣、團結同志、凝聚力量的抓手,成為規(guī)范黨員干部行為準則、推動黨辦工作向前邁進的強大動力。兩年來,我辦各種形式的專題學習活動10余次,宣傳教育面達100%,進一步提高了全辦干部學條例、用條例的思想認識。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長效。秘書長辦公會把學習宣傳《干部任用條例》納入每年的中心組學習計劃,開展專題學習和討論,并把干部職工學習宣傳《干部任用條例》的情況列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加強自查和年中、年度專項檢查力度,確保此項工作有目標,有計劃,有推進,有實效,為進一步規(guī)范本辦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促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夯實了基礎。
二、嚴格程序,抓好落實,努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要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關鍵是要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切實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把握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2011年,我們無論是提拔科級干部,還是對新錄用的研究生進行轉正考核,都嚴格履行了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公開公示、組織考察、集體研究、任前談話等項程序和要求,切實把好了三關,一是嚴把推薦關。每次推薦,我們都盡可能的將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擴大到全體干部職工,干部職工參評率達不到90%不得進行干部推薦。對沒有經(jīng)過民主推薦程序和推薦票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不予列為考察對3 -
例干部“帶病上崗”或“帶病提拔”的情況,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得到全面落實,
三、完善機制,加強監(jiān)督,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了確保程序合法,用人公正,我們構筑“防火墻”,完善健全與四項監(jiān)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認真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建立健全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jiān)督制度,確保了選人用人的風清氣正。一是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確保規(guī)定動作不走樣。把干部培養(yǎng)、選拔任用、教育引導、廉潔奉公、實績考核、獎勵懲戒等貫穿于干部管理的全過程。全面落實干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提名及討論決定、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嚴格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的不審批。兩年來,我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沒有發(fā)生一起因程序不當而引發(fā)的群眾投訴案件。二是加強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規(guī)避選人用人風險。切實加強了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跟蹤管理,組織紀檢組和人事科深入查找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上的廉政風險點,編制了風險防范流程圖、制定了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在具體工作中,機關紀檢組全程參與,并對敏感問題和關鍵環(huán)節(jié)實施重點監(jiān)控。近兩年來,本辦所提拔使用的干部,紀5 -
人用人自查活動為契機,進一步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抓重點、抓關鍵,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認真總結干部競爭上崗、選拔任用所取得的經(jīng)驗,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培養(yǎng)好、選配好、使用好干部,為提高市委辦公室三服務科學化水平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中共銅仁市委辦公室2012年5月25日
第三篇:寧夏專項整治選人用人問題
寧夏專項整治選人用人問題
重點看是否違反干部選任程序,是否超職數(shù)配備領導干部等
嚴肅整治拉關系、打招呼、“隱形”拉票現(xiàn)象。深入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對各級黨委(黨組)貫徹《條例》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看是否存在違反干部選任程序等問題。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jiān)督的實施意見》,加強選人用人工作經(jīng)常性監(jiān)督檢查,每3年對有用人權的黨委(黨組)選人用人工作普遍檢查一次。認真執(zhí)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對20個區(qū)直部門單位進行一次選人用人工作監(jiān)督檢查。認真執(zhí)行《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嚴重違規(guī)用人問題立項督查制度》,建立“特別監(jiān)督檔案”,對跑要的、托人說情的,一律不列為考察對象,并視情嚴肅處理。
嚴肅整治一把手說了算以及把關不嚴、“帶病提拔”現(xiàn)象。把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和中心組學習內容,增強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意識。嚴格執(zhí)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認真貫徹《關于全面推行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明確和規(guī)范黨委(黨組)書記的用人權。對縣(市、區(qū))和部分區(qū)直單位選人用人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并建立常態(tài)化抽查機制。建立擬提拔人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核查制度,對發(fā)現(xiàn)問題或存在不如實填報、隱瞞不報的,堅決不上會、不提拔。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對公示期間接到的舉報反映,沒有查清之前,不辦理任職手續(xù)。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對選拔任用干部的動議、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情況全程紀實。
嚴肅整治破格或越級提拔干部現(xiàn)象。制定下發(fā)《關于堅決杜絕違規(guī)破格或越級提拔干部問題的通知》,從嚴掌握破格或越級提拔干部,除符合《條例》關于“特別優(yōu)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規(guī)定外,一律不得破格或越級提拔。對不執(zhí)行《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辦法》的,嚴肅追究責任。加強破格或越級提拔干部的管理監(jiān)督,讓年輕干部“墩墩苗”、經(jīng)風雨、多歷練。一方面保持任職穩(wěn)定,原則上3年內不調整職務;另一方面,加強實踐鍛煉,對沒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干部,任職滿3年后,有計劃地安排到基層任職鍛煉。
嚴肅整治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現(xiàn)象。制定印發(fā)《關于嚴格做好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整改工作的指導意見》,做好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各地各單位超職數(shù)配備的領導干部未消化完成前,不得新配領導干部。建立組織、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聯(lián)合檢查制度,對各地各單位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情況進行檢查。開展黨政一把手分設問題專項整改,對違規(guī)搞黨政分設的, 2015年年底前要全部消化到位。開展低職高配問題專項整改,嚴格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職數(shù)、職級配備干部。嚴格執(zhí)行《關于防止縣鄉(xiāng)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的意見》和《加強對退出領導崗位干部管理的通知》,開展“一刀切”退二線問題專項整改。
第四篇:選人用人自查報告
選人用人自查報告范文
重視選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動,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選人用人自查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鑒。
深入貫徹落實市局轉發(fā)的《*********的通知》,我局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開展選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動,目前尚未發(fā)現(xiàn)違法違紀選人用人情況。現(xiàn)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做法
(一)認真學習貫徹《*****》
我局高度重視《***》的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工作,不斷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guī)的教育培訓。一是加強業(yè)務學習,練好基本功,提高貫徹執(zhí)行的自覺性。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認真帶頭學習《條例》,熟悉《條例》的基本內容,熟練掌握選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驟和各個關鍵環(huán)節(jié)。人教科同志更是認真學習掌握選拔任用干部的原則、標準和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將重要的規(guī)定和條文熟記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強宣傳。讓廣大干部群眾了解《干部任用條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選拔任用質量、有效防止和糾正用人不正之風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抓好貫徹執(zhí)行。在干部選任工作中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的原則、標準、程序和要求執(zhí)行。
(二)選準用好干部
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切實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確保選準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制定了競爭上崗、任前公示和試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二是嚴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黨組負責,在考察中充分聽取干部職工對考察對象的意見,盡量擴大征求意見范圍。在考察方式上,采取個別談話、集體談話方式進行。同時認真做好談話記錄,力求客觀真實地反映干部個人情況。三是實施有效監(jiān)督。選人用人重要環(huán)節(jié)邀請市局人教科領導參與,并進行指導,對選拔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有效監(jiān)督;四是實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層干部在正式任職前,在全局范圍內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并書面報告市局人教科,堅持有反映意見必查證,對查實的問題,影響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選拔紀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實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局黨組書記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在干部任用中堅持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程序和紀律辦理,在提名、討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上,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搞個人說了算。幾年來,我們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堅持“五公開”(職位公開、崗位職責公開、任職條件公開、符合基本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公開、考察對象公開),落實群眾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權”(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jiān)督權),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眾的認同和肯定。
(四)嚴格選拔任用
在選人用人過程中,我們嚴格遵循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一是緊緊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薦、考察、醞釀等重要環(huán)節(jié),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公正公開,接受監(jiān)督;二是嚴格堅持干部任職資格條件,嚴格把握選人用人標準,真正把政治素質強、敬業(yè)精神強、工作能力強、作風過硬、群眾信任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三是嚴格按照干部職數(shù)配備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崗位存在中層干部空編現(xiàn)象;四是選人用人充分發(fā)揚民主,嚴格經(jīng)過討論提名、推薦、考察、談話、任用等程序,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提前預告或公示,沒有臨時動議情況。
二、民主評議
20**年*月**日,我局認真組織了選人用人工作民主評議會。會議發(fā)出民主評議票33張,收回33張,其中“好”字檔次32張,占總數(shù)96.7%。
三、問題和不足
近年來,我局在擴大民主和改進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與中央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內容上是一脈相承的,但在實踐過程中發(fā)現(xiàn)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個別干部思想認識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對德的考察環(huán)節(jié)還需進一步加強。
四、未來打算
我***局將以此次選人用人檢查活動為契機,進一步貫徹落實《***》及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競爭上崗和差額選舉等制度,規(guī)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不斷總結干部競爭上崗、選拔任用所取得的經(jīng)驗,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培養(yǎng)好、選配好、使用好干部,為工商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第五篇:選人用人工作自查報告
選人用人工作自查報告
篇1
根據(jù)市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領導班子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的通知》(寧組通〔20xx〕58號)文件要求,我局黨組對局系統(tǒng)20xx年度選人用人工作進行了認真回顧,對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開展自查,現(xiàn)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xx年度選拔任用干部總體情況
為更好地適應日益繁重復雜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勢需求,把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干部推到重要崗位,20xx年局黨組在局機關及宗教團體在編干部隊伍中開展了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內部輪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開展處級干部選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機關6人(調研員1人,副處長2人,副調研員3人),團體在編干部5人(團體辦公室主任2人,副調研員3人);9月,開展干部內部輪崗交流使用,調整了4個處室的負責人;10月對部分干部進行了處室調整。通過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配強配優(yōu)了局系統(tǒng)中層干部隊伍,為我局完成各項重大任務提供了人才保障;通過內部輪崗、交流使用等舉措,使民宗干部在多個崗位上得到鍛煉,增強對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條口工作性質,提高機關干部的總體業(yè)務工作能力。
二、選人用人工作開展情況
我局始終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認真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guī)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臺,能干事的人有機會。
(一)嚴格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局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堅持選人用人原則,在干部素質標準上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在選拔干部過程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營造了有利于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fā)展環(huán)境。
(二)嚴格規(guī)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黨組根據(jù)局機關及宗教團體實際工作需要,經(jīng)過充分醞釀,提出啟動局機關及團體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局辦公室(人教處)對局機關及團體在編干部隊伍情況進行分析梳理,結合處級職位和干部隊伍實際情況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團體(基督教青年會)在編干部副處級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經(jīng)局黨組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機關和團休在編干部中開展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召開干部大會公開崗位和職數(shù),規(guī)范個人申請報名、資格審核、競職演講、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公示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選拔過程中緊緊把握民主推薦、考察、醞釀等重要環(huán)節(jié),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公正公開,接受監(jiān)督,切實做到組織嚴密,程序合法。
(三)嚴格按核定職數(shù)配備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開展前,我局對職數(shù)情況進行分析,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對照干部任職資格,對干部隊伍情況進行梳理統(tǒng)計。為更加有效合理地確定職數(shù)職位,局黨組進行充分醞釀、規(guī)劃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導意見,在核定的處級職數(shù)范圍內能限度地調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強、素質好、作風硬,群眾信任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20xx年我局3次調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現(xiàn)超職數(shù)配備的現(xiàn)象。
(四)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實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局黨組書記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程序和紀律辦理,在提名、討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上,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搞個人說了算。工作中我局堅持做到職位職數(shù)公開、任職條件公開、競聘人員名單公開、考察對象公開等,堅決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jiān)督權,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眾的認可和肯定。
三、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xx年,我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圓滿完成,但在實踐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選人用人的視野不夠開闊。由于編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過接收轉業(yè)干部的方式充實工作隊伍,單一的進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偏大,人員梯次不合理。在選拔干部的過程中個別崗位還存在著論資排輩的現(xiàn)象。在今后選拔任用干部中,還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擔當?shù)哪贻p干部,在營造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氛圍上下功夫,著力激發(fā)干部動力、活力、創(chuàng)造力,培養(yǎng)干部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質,形成人人思發(fā)展、人人謀發(fā)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還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有關規(guī)定,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不斷總結干部競爭上崗、選拔任用所取得的經(jīng)驗,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培養(yǎng)好、選配好、使用好干部。
篇2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黨的地方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發(fā)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從落實十七大報告精神出發(fā),結合“科學規(guī)范和有效監(jiān)督縣市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工作,在9個試點縣市中對這一工作進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應當看到,由于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如何運用全委會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更好地服務于選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修訂和完善。
一、當前開展此項工作的基本情況
當前運用黨委全委會的工作職能應用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個環(huán)節(jié)。
(一)提名推薦。在全委會委員中提名推薦擬考察人選。在提名推薦方式上主要有兩種:一是不提供參考人選的“海推”。組織部門公布空缺崗位和任職資格條件,由委員自行推薦自己滿意的的人選;二是提供參考人選的“差額推薦”。組織部門綜合各單位和領導干部初始提名推薦的基本情況,結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需要,經(jīng)書記審核提出3-5名參考人選,供委員們進行推薦。委員也可以在提供的參考人選之外,結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提名推薦其他人選。在提名推薦對象上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針對黨、政正職的提名推薦;二是在大規(guī)模調整干部時提名推薦,如換屆時的推薦;三是所有干部調整均在全委會上進行提名推薦。
(二)討論決定。人員任免由全委會討論決定。在討論決定的任免對象上有兩種:一是黨委和政府職能部門正職的任免在全委會上表決,其他人員則在黨委常委會上表決;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會上表決。提供給全委會表決的人選來源上有兩種:一是經(jīng)書記碰頭會研究產(chǎn)生,向全委會提名推薦;二是經(jīng)常委會研究產(chǎn)生,向全委會提名推薦。全委會的表決方式也有兩種:一是差額票決;二是等額票決。
(三)評議監(jiān)督。在全委會上對選人用人的政策運用情況和對被調整干部的適崗履職情況進行測評和評議。在測評的時機上有兩種方式:一是定期測評。利用年度干部工作匯報,對一年來所有調整的干部進行測評,對所適用的干部政策運用情況進行評議;二是適時測評。具體就某次干部調整的具體做法進行評議和在一定時期內對所調整的干部適崗履職情況進行測評。
二、當前開展此項工作應引起重點關注的問題
從當前全委會在干部工作中實際運行效果上看,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活動組織上,存在事前工作準備不足的問題。提名推薦工作中,一是對提名推薦參考人選的介紹、推介不足,推薦人對提名參考人選不熟悉、不了解,無法推薦;二是沒有向推薦人準備所有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人選名單,不能讓推薦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三是提名推薦參考人選的排序沒有作出相應的說明,容易誤導推薦人;四是沒有做好二次推薦的預案,當參考提名推薦人選沒有過半時,不能取得票簡單多數(shù)的人選進行二次推薦。討論決定工作中,一是擬任人選的情況逐一介紹不足,討論時間不夠,委員對擬任人選無法做出正確判斷;二是劃票時,委員之間保持的距離不夠,投票受到干擾;三是計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員相互間缺乏監(jiān)督制約機制,投票結果容易受到質疑。在評議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評議的材料,委員們在短時間內,無法評議;二是評議的發(fā)言順序沒在規(guī)范,當主要領導發(fā)完言、定完調子后,不敢評議;三是評議本次議題之前,沒有通報上次評議結果的落實整改情況,不想評議。
(二)在工作銜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問題。干部調整工作與全委會召開時機上有沖突。干部調整工作一個明顯的特點是要立足適時應需,即因工作需要,條件成熟時,就應適時進行干部調整,以免貽誤工作開展。而全委會召集的次數(shù)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每年一般不會超過4-5次。這就使履行干部選任程序與實際召集頻次形成沖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薦工作或干部調整工作,都會在全委會上履行相關程序。全委會職能與干部工作性質有沖突。全委會的工作職能在黨組織生活中是僅次于黨代會的機構,是抓大事、議大事的機構,在其下面還有黨委常委會、書記碰頭會及部、委、室、局等議事、辦事機構,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議題都在全委會履行其職能。而對干部選任工作而言,無論崗位高低、職位大小,都必須履行相應程序,任一環(huán)節(jié)的缺失,都會導致結果的失真、失實,失去其效用。
(三)在隊伍建設上,存在管理機制相對滯后的問題。一是針對委員們充分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缺乏保障機制。委員們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就需要掌握和運用相關的干部政策、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關的組織程序等。實際工作中,要求委員“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針對委員們認真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缺乏制約機制。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委員認為事不關已,履行職責時馬馬虎虎,憑意氣用事;有些委員依據(jù)個人好惡,履行職責時失去理性,憑感情用事;有些委員拿原則當交易,履行職責時被人利用,憑好處辦事。對這些情況缺乏監(jiān)督制約機制。三是針對委員們放心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缺乏保護機制。主要是委員們在質詢黨委干部工作、評議干部個人履職適崗情況方面,不敢公開發(fā)表意見,不敢大膽表達想法,怕穿小鞋、怕遭報復,缺乏免責機制、缺乏保護制度。
(四)在制度建設上,存在開展工作無章可循的問題。一是在會議的召集上,隨意性較大。什么樣的會議,才能召集全委會;由誰來召集;在什么時間召集等問題,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基本上由書記說了算。二是會議議題的選定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范。什么樣的會議議題,才能提交給全委會;誰來提交;用什么樣的方式來提交等問題,沒有依據(jù)。三是會議結果的執(zhí)行落實上,缺乏責任追究機制。對全委會的決策意見,由誰來監(jiān)督落實;落實結果如何反饋和評價;不按整改要求落實時,如何追究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由誰來追究等問題,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三、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充分發(fā)揮全委會作用的幾點建議
履行好、發(fā)揮好全委會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職能和作用,必須結合全委會的工作性質,從實際干部工作出發(fā),加強制度建設,注重細節(jié)研究,把這項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一)正確理解和認識全委會在選人用人工作上的職責。綜合《黨章》和黨內組織法的相關規(guī)定,地方黨委全委會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長遠問題的規(guī)劃決策;重大問題討論決定;重點工作的審議監(jiān)督三個方面。因此,全委會的干部工作的職責,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項,防止事務性工作上會討論。主要工作職能體現(xiàn)在:推薦、討論工作中,一是在換屆或大批量調整干部時,才召集全委會開展工作;二是推薦、討論決定的對象是黨委、政府職能部門的黨政正職,而不是所有崗位的正職和所有黨委、政府部門的副職。審議、評議工作中,主要體現(xiàn)在黨委常委會提出的會議議題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員聯(lián)名提出的議題,才能提交全委會討論決定。
(二)進一步做好細節(jié)處理。“細節(jié)決定成敗”。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細、做全,防止個別環(huán)節(jié)的缺失,導致整體工作達不到效果。
在推薦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職資格條件。公開空缺崗位的同時及時公布任職資格條件,使全委會委員有針對性地進行提名推薦,特別是在無參考人選的情況下,更要強調任職資格條件,否則推薦結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薦價值。二是選好參考人選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薦工作中每個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參考人選相互之間應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參考人選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筆劃為序,并要具體說明,以免在推薦時造成誤導。三是準備好符合條件的干部名冊。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干部名冊發(fā)給全體委員,有利于第一輪推薦人選比較分散時,對得票相對靠前的人選進行二次推薦。四是要以恰當?shù)姆绞竭m時公布提名推薦結果。一般情況下,要當場公布提名推薦結果,對得票相對集中的人選,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選。對得票相對接近的,應同時確定為考察對象,實行差額考察。
在討論決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組織推介會或自我介紹等適當形式,讓各位擬任人選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員對提名人選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項,一律采取無記名表決的方式,條件許可,可單獨辟出劃票室進行劃票。
在評議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評議的時間尺度。如對某次選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評議,則要安排在討論決定當時或稍后進行,時間過長,就失去了評判的準確性。對被調整干部適崗履職情況的測評,則要給新調整干部充分發(fā)揮作用的時間,用實際工作成績來詮釋自身能力的機會,這個時間一般以半年至一年為宜。二是要及時進行反饋。對干部的測評結果,一般要當場進行反饋,如需要經(jīng)過綜合分析再反饋的,一般也要以一個月為限。不反饋或長時間不反饋,會在委員心中產(chǎn)生抵觸情緒。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一是健全人選來源相關制度建設。在提名推薦工作中,為把握好提名推薦對象的人選來源和質量,防止提名推薦結果的高度分散,應建立相應的人選儲備制度,使其在一個既定的目標范圍內選人。如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為提拔調整人選建立準入制度;建立平行調整人選資料庫,為平行調整對象劃定范圍等。二是建立規(guī)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規(guī)定好討論表決的對象、討論表決的注意事項、討論表決的程序等,使全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個規(guī)范的軌道上運行。三是建立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制度。即在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和客觀總結一定時期內干部工作的基礎上,由黨委書記代表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工作,接受質詢和評判的制度。使全委會委員能全面、真實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做出準確的判斷。四是完善結果反饋機制。在落實干部工作責任中,對在全委會評議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見、建議和評價結果反映出的問題,需要建立相應的信息反饋、評估、落實和人員責任追究制度,把全委會的干部監(jiān)督工作職能落到實處。
(四)改善委員的工作環(huán)境。建立有利于全委會委員充分行使職能的工作氛圍。一是保障知情權。對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規(guī)定,要即時派發(fā)資料給委員們學習了解;及時通報干部隊伍和班子結構方面的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二是保障話語權。給委員們提供一個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渠道;在會議期間,應留出足夠的時間自由發(fā)表意見,以利于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批評意見。三是言論免責權。即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