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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共享單車的調查報告
短短幾個月,共享單車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在城市的街道上??梢哉f,共享單車的出現為低碳生活,綠色消費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使打通城市公交系統(tǒng)最后一公里有了解決良策,并以其低價、便捷、簡單的使用優(yōu)勢,迅速贏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給城市交通出行帶來了一股清流。然而,共享單車給消費者帶來全新消費體驗的同時,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識缺乏而導致的管理、停放、服務、配套等方面的問題,出現一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給城市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不少難題。
為促進共享單車行業(yè)良性發(fā)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合法權益,經充分準備及周密策劃,廣東省消委會于xx年1-3月期間,聯合廣州市消委會,以廣州市為核心,輻射周邊地帶,對常見的摩拜單車、小鳴單車、ofo單車及小藍單車等品牌進行深入調查。為突出調查的點面結合,活動采用線上問卷調查和線下志愿者體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最終,活動回收有效線上調查樣本數量2238份,有效線下體察樣本數量104份。
線上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普遍認為共享單車利大于弊,73.9%受訪者支持發(fā)展共享單車,93.8%受訪者認為政府要支持共享單車的發(fā)展,近七成受訪者對使用共享單車表示滿意。在對共享單車的使用及管理評價方面,近六成半(64.6%)受訪者對共享單車經營者的管理不滿意,其中車輛損壞是受訪者反映最經常遇到的問題,亂停亂放是受訪者反映最常遇到的不良使用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受訪者普遍認為,共享單車消費者與經營者都須承擔多種責任與義務,政府應加強規(guī)范引導和管理,以及完善和改進共享單車配套設施。
志愿者體察結果顯示:在騎行、服務環(huán)節(jié),大多數志愿者對用車說明、注冊、押金、收費、操控、費用結算、押金退還步驟及速度等方面給予正面評價,綜合評價得分7.3分(滿分10分)。但有22.1%志愿者表示尋車有困難,有個別志愿者稱花了超過30分鐘才找到單車只有52.9%的志愿者能馬上找到沒有任何問題的共享單車,其中二維碼或編號被涂抹或脫落、座椅損壞或丟失、車輛太臟及輪胎損壞或丟失等,是共享單車存在的較常見問題;約七成志愿者對共享單車客服服務不滿意。
志愿者體察還發(fā)現,適宜騎行的自行車專用道少,只有24.0%的志愿者表示在體察時有自行車專用道且路面完全能騎行;但即便有自行車專用道,也存在車道斷頭、過窄、被霸占及損壞等各種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沒有自行車專用道,仍有8.7%的志愿者選擇在機動車道上騎行。此外,單車專用停放區(qū)不足問題突出,有36.5%的志愿者則反映沒有停車專區(qū),有43.3%的志愿者受停放場地所限,直接把共享單車停放在人行道上。同時,與問卷調查結果一致,志愿者通過觀察,大多認為亂停亂放在其他消費者不良行為中占比最高,達到64%。
綜合此次調查結果,廣東消委會認為,雖然共享單車的出現解決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同時也因綠色環(huán)保、高效便捷、低價健康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制不足、經營者應盡責任履行不到位、消費者自律不夠、市政配套缺失、社會各界共享意識不強等五大癥結問題,形成行業(yè)發(fā)展的阻力。特別在經營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權、人身安全權、公平交易權、知情權、信息安全權等情況和隱患,直接影響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共享單車行業(yè),推動其長遠健康發(fā)展,構筑和諧廣東消費環(huán)境,省消委會在綜合法律專家、經濟學者意見的基礎上,經深入研究,提出以下觀點及建議:
一是社會要營造有利于共享單車發(fā)展的環(huán)境。共享單車服務是互聯網充分應用條件下發(fā)展起來的創(chuàng)新經營模式,順應了金融資本、供應鏈各方和消費者的共同需求,但共享經濟是法制經濟、信息經濟、信用經濟、合作經濟。共享單車的發(fā)展需要從法律完善、政府支持、行政監(jiān)管、社會氛圍等多方面提供條件,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夯實發(fā)展基礎。此外,市場各參與方要自覺遵守現行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遵守共同的行為準則底線。國家要進一步完善現行法律法規(guī)體系以適應共享經濟發(fā)展要求。
二是經營者要充分履行應盡責任和義務。任何市場創(chuàng)新,都必須以實現和增加消費者福祉為根本落腳點。消費者的權利實現,要靠經營者履行責任和義務來保障。共享單車各相關市場主體必須遵守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的原則,主動承擔市場規(guī)范發(fā)展、產品和服務質量安全以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第一責任。根據調查發(fā)現的問題,共享單車企業(yè)當務之急,要對照法律規(guī)定,整改涉嫌侵害消費者人身財產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信息安全權的各種規(guī)定和行為,確保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和義務落實到位;要根據調查中消費者反映的意見,不斷優(yōu)化經營模式,為消費者提供滿意的消費體驗;同時要主動承擔規(guī)范引導消費行為的責任,要制定明確可行的消費者行為規(guī)則,加強對消費者規(guī)范用車的引導,營造文明的消費氛圍。
三是消費者要增強規(guī)則和自律意識。在共享經濟活動中,被共享產品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真正分離,實現了消費者在沒有取得對產品和服務的所有權的情況下,得到對產品和服務的分時使用權,擴充了消費者的消費權。但共享經濟分享的性質,同時又對消費者的意識和行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要求消費者必須有規(guī)則意識、契約精神、誠信理念和自律行為。為此,廣大消費者要適應共享經濟發(fā)展不斷轉變消費理念,要更加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約定、社會公道。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單車時,要做到:學法守法,嚴守法律邊界;謹慎掃碼,保護信息安全;合法用車,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合理停車,維護公共秩序;文明用車,維護良好形象;誠信用車,珍惜個人信譽。
第二篇: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摘要:共享單車概念的出現是近幾年備受熱議的新趨勢。而隨著共享單車的面世,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方式。在校園中的成功推廣也使得共享單車全面的出現在大學生的生活中,但在市場出現飽和狀態(tài)后,共享單車潛在的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
調查時間:20xx年11月26日-11月28日
調查目的:此次調查是為了了解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并以此做出總結。
調查對象:在校的大學生
一.問卷題目設計思路
共享單車逐漸出現在大學生的視野和生活當中,為了更好地了解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需求以及使用率,為此做出此次調查。
二.問卷發(fā)放及回收情況
此次調查共發(fā)放了42份問卷,其中有效問卷共有40份,為了結果的有效性更加準確,本次調查采取的是隨機問卷模式,以保證樣本的客觀性和真實性。
三.調查數據結果分析
調查結果有以下幾點:
(一)多數大學生使用共享單車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73.8%的'大學生表示使用過共享單車,26.2%的人則沒有使用過。從這兩個數據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需求是比較大的。
(二)便捷性成為首要因素
40.6%的人選擇使用共享單車的理由是其比較方便,21.9%的大學生則認為環(huán)保是選擇要素,此外覺得共享單車性價比高以及新奇想要嘗試的大學生分別為18.8%和15.6%,由此可以看出,方便性于大學生使用共享單車的重要程度相對其它因素是較高的。
(三)摩拜、ofo單車更受青睞
在按喜好程度對共享單車進行排序時,大部分的大學生都比較偏向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其次則是小鳴單車,而小藍單車以及優(yōu)拜單車卻稍遜色幾分。從以上這些排序可以看出,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在大學生心目中占有較大比重。
(四)外出游玩和運動鍛煉更受歡迎
根據數據結果顯示,大多數學生傾向在出去游玩和運動鍛煉時使用共享單車,緊追其后的則是在離目的地較近以及上下學的情況下使用,只有少部分人偏向于其他情況使用。從以上結果可以得知,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主要是在閑暇時間。
(五)部分人表示不使用
據數據顯示,在不使用理由中,28%的大學生表示不使用的理由是要交押金,24%的人則是網絡狀態(tài)差以及其它的一些原因,還有12%的學生則認為開鎖流程太過繁瑣以及不會騎車。
(六)廣告宣傳是第一途徑
在了解途徑這一方面,廣告宣傳是大多數學生認識共享單車的首要途徑,其次才是經過朋友介紹、路上看到和新聞媒體的報道。由此可以看出,廣告宣傳是當下最受大學生歡迎的一種方式。
(七)低碳環(huán)保是最大優(yōu)勢
根據調查,對于共享單車的優(yōu)勢大學生認為低碳環(huán)保是最大的,而緩解交通壓力和便捷性則排在第二位,但安全性能方面卻只得到少部分人的認可。從這可以看出,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優(yōu)勢的認知是比較清晰的。
(八)共享單車存在問題顯著
在共享單車目前存在的問題中,大學生反映的最大問題是共享單車亂停亂放,而其次則是車輛閑置和單車損壞無人修理,騎車違反交通規(guī)則以及押金退還拖延也在其中占了很大比重,甚至還存在其他的一些問題。而從上面這些問題可以反映出共享單車在經歷熱潮后漸漸顯現出的一些缺陷,并且亟待解決。
四.結論及建議
通過這次對大學生共享單車使用情況的調查,我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共享單車的出現適應大學生的生活方式。從此次調查可以得知,極大部分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需求,尤其在外出游玩和鍛煉方面;
2.品牌效應對大學生選擇共享單車有一定的影響。摩拜和ofo單車是眾多品牌中最受大學生歡迎的,其中廣告宣傳的影響因素占較大比重;
3.共享單車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
雖然共享單車是出行便捷的交通工具,但隨著單車市場的趨向飽和狀態(tài),其潛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為此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1.出臺管理共享單車的細則;
2.在大學校園中進行宣傳,給大學生普及文明使用單車的知識;
3.供應商要根據大學生的實際需求來投放單車數量,減少過多或過少的問題。
第三篇: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今天(27)公布的20xx年“上海民生民意”共享單車專題調查報告顯示,大多數市民肯定共享單車的便捷與環(huán)保,但對共享單車無序發(fā)展、不文明使用等現實問題表示擔憂。
調查數據顯示,大多數市民(62.1%)對共享單車帶來的便捷性、環(huán)保性給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有42.5%的市民對部分使用者素質較低、有益損壞或據為己有感到擔憂,還有29.3%的市民認為“共享單車違規(guī)停車,擾亂正常秩序”;此外,23.0%的市民認為“單車增多,占用有限社會資源”,20.7%的市民認為“同行惡性競爭,降低用戶體驗”,還有14.7%的市民認為“單車發(fā)展不夠,數量不足”,另有6.9%的市民認為“要使用時尋找空閑單車不方便”。
從總體上看,市民對共享單車所帶來的便捷、環(huán)保的特性基本認同,但也對其發(fā)展過程中存在著的種種問題表示了擔憂。
男性在共享單車的'利與弊的認知上略高于女性,男性更注重共享單車對出行方式、市場及社會影響,女性更注重其資源利用的合理性。
有研究發(fā)現,在共享單車的使用者中,男性略高于女性。此次調查數據顯示,男性在對共享單車“環(huán)保有效”、“違規(guī)停車擾亂秩序”以及“同行惡性競爭”等方面的比例均高于女性3-4個百分點;而女性在對共享單車“占用有限資源”方面的認知比例則高于男性。
主要使用者――青年對共享單車的積極評價不如老年市民,對共享單車的使用與認知呈“倒掛”趨勢,中老年市民對共享單車的利與弊有著更為清晰的認知。
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共享單車的使用者也基本以年輕人為主,有研究發(fā)現,25―35歲人群使用最多,其次是25歲以下人群。此次調查數據顯示,對共享單車的認知與其使用呈現“倒掛”趨勢。隨著年齡的增長,對于共享單車“環(huán)保有效”的認知比例越高,最高為60歲以上人群,其比例為80.3%,30歲以下人群也達到了59.7%;在針對“違規(guī)停車擾亂秩序”的認識上,年齡越大,對這一問題的認知比例也越高,60歲以上人群為39.3%,30歲以下僅為21.6%。這也反映出年輕人更關注共享單車本身的意義和價值,而中老年人更關注由共享單車所產生的經濟、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