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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貸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
小貸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
任何公司都要有自己的公司規(guī)章制度,小貸公司也不例外,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小貸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供大家參考閱讀。
小貸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1、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zhí)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間,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工作期間內不得竄崗、閑聊、玩網絡游戲、網絡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按《衛(wèi)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qū)域內衛(wèi)生,保持整潔、干凈的工作環(huán)境;
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詢;
8、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tài)度和風貌;
10、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說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jié)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jié)約物品。
14、積極學習業(yè)務知識。
15、同事間要相互協(xié)作,相互支持。
第二篇:公司員工制度
一、
1、員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guī)。
2、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和其他協(xié)議中的各項規(guī)定。
3、員工必須遵守本企業(yè)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員工在代表公司的各項活動中,必須維護公司榮譽和利益。
5、員工應在工作中積極進取、嚴于律己,不斷提高個人工作技能和技巧。
6、員工應互相尊重、相互信任、團結合作、協(xié)調配合、履行本崗位職責。
7、員工應保守公司商業(yè)、財務、技術秘密。
8、員工應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種有益(文體、社會)活動。
二、
1、五個不準
(1)不準在工作時間與工作區(qū)域大聲喧嘩、聊天、嬉戲、吃零食、化妝。
(2)不準串崗、擅自離崗,一般內部工作溝通,使用內線電話。
(3)不準利用辦公室電話拔打私話。接聽私話,應長話短說,不得拔打聲訊臺。
(4)不準在上班時間聊天,閱讀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玩電腦游戲、聊天,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上資料。
(5)不準在背后議論別人,不打聽、傳播別人隱私,不傳播小道消息。
2、五個要求
(1)要求按照服裝換季通知,統(tǒng)一著裝公司制作的`服裝,佩戴工作牌,儀表大方。
(2)要求形象整潔、清爽,不留胡須、頭發(fā)不留大鬢角。女員工不宜化濃妝,佩戴飾品適當。
(3)要求員工之間在企業(yè)相遇,互致問侯,如“你好”。稱呼:姓+職務。
(4)要求舉止文明,用語規(guī)范,待人接物得體。拔打電話,接通時請說“您好”;接聽電話時,響鈴一般一超過3次,一般用語為:“你好+單位+部門”。
(5)要求工作就餐按先來后到順序排隊,一人一盤,不代打飯、不擁擠、不插隊、不喧嘩。
3、五個做到
(1)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做到團結協(xié)作,互相尊重,服從上級調派指揮,工作認真、主動負責、高效及時。
(3)做到勤儉節(jié)約、愛司如家,提昌勤儉節(jié)約精神。倡導節(jié)約每一張紙,盡量正反兩面使用;節(jié)約每一度電,做到人走燈滅;不虛報費用、不冒領公物。
(4)做到辦公室窗明潔凈,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下班后辦公桌上無雜物,個人座椅歸位。
(5)做到上傳下達,信息暢通,相互配合,各盡其職,誠信履行崗位職責。
三、
1、員工應遵守員工管理制度,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各級主管指揮,接受工作調配,具有協(xié)作精神和團隊精神。
2、員工應愛護公物、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講究文明禮貌、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3、員工應樹立高度工作責任感,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保證產品質量,追求經濟效益。
4、員工進入廠區(qū)或工作崗位,應穿著統(tǒng)一制服(工作服)或配戴員工識別卡。
5、員工未經許可,不可在工作時間內會見親胡。若必需會客時,應得到上級主管同意,并在指定地點會見,時間以不超過十五分鐘為原則。
6、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并到本單位(部門)考勤人員處登記出勤或接受點名;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7、員工不得在廠區(qū)、車間、倉庫等其他禁煙區(qū)內吸煙。在工作場所切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或大聲喧嘩,每天下班后應將周圍環(huán)境打掃干凈,并將工具(辦公用具)按規(guī)定存放整齊。
8、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或休假時應按請假規(guī)定辦理,遵守休假管理制度,完成手續(xù)后始得離開工作崗位。
9、員工加班應事先得到許可,能辦理同等工時補休的,一律不準領取加班費,因業(yè)務需要中午可下班后須留人值班的,由部門內部調度上下班時間或辦理同等工時補休。
10、員工應了解分層級負責的管理模式,履行職務及公務的報告均應循級而上,不可越級報告。緊急或特殊情況不在此限,但可越級申訴。
第三篇:公司員工制度
一、 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獎勵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 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 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xiàn)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fā)榮譽證書)
(5)對突發(fā)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 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fā)榮譽證書)
(2) 領導有方、業(yè)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與、協(xié)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規(guī)守紀,服從領導,敬業(yè)楷模者;
(5)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jié)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五、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更好執(zhí)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 通報批評;
(2) 一次性罰金;
(3) 減薪;
(4) 留用察看;
(5) 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 重量級處罰:
1、 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fā)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 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fā)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tài)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xù)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xù)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tài)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 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4、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6、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7、多次發(fā)生遲到早退現(xiàn)象,不按規(guī)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第四篇:公司員工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fā)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節(jié)日值班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fā)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jié)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第五篇:公司員工制度
紀律處分
任何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員工都要接受紀律處分。
紀律處分類別:警告(扣績效分2分)、記小過(扣績效分5分)、記大過(扣績效分10分)、解除勞動合同(辭退)。
第一條警告
1、無故不參加訓練、集會、會議、培訓會者;
2、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帶外人進宿舍未遂者;
4、涂寫墻壁、機器設備等有礙觀瞻者;
5、廠證無照片或私自亂貼照片者;
6、用公司座機打私人電話者;
7、損壞公司財物及浪費公司資源(如電燈、電腦下班未關)情節(jié)較輕者;
8、檢查、監(jiān)督(包括品質)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情節(jié)較輕者;
9、未到下班時間等候打卡者(同時應按早退處理)
10、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在工作區(qū)域內),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12、不按要求分類放置垃圾或報廢品者;
13、不按作業(yè)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yè)未造成損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欄張貼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時間無故不到;
16、不按規(guī)定戴帶安全防護設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規(guī)定的路線行走或私自進入禁區(qū)域;
18、未經許可擅自翻閱他人非機密文件、資料者;
19、因監(jiān)督、監(jiān)督不力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者;
20、違反公司其它相關管理規(guī)定者。
第二條記小過
1、以上各項情節(jié)嚴重者;
2、故意刁難、工作不配合或妨礙他人工作者;
3、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者;
4、虛報考勤者;
5、故意阻礙保安人員、稽查人員執(zhí)行公務者;
6、未經允許翻閱公司機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遙生事,誹謗或誣告他人;
8、未經批準擅自拆卸公司設備(設施)或非電氣作業(yè)人員從事電氣作業(yè)者;
9、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業(yè)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yè)或過失發(fā)生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參觀者;
12、出入廠區(qū)(含宿舍飯?zhí)?或攜帶物品出入拒絕保安檢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資,或在同事中相互打聽、造謠、散布他人收入,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者;
14、過失造成報表資料失實或虛構獎懲事由者;
15、撕毀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極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規(guī)定管控文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8、因監(jiān)督、監(jiān)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9、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guī)定者;
第三條記大過
1、以上各項情節(jié)嚴重者;
2、在公司內罵人、大聲吵架、形象較壞者;
3、在公司內頂撞上級,影響較壞者;
4、對上級或客人態(tài)度粗暴;
5、非為謀取不當?shù)没蛞?guī)避責任仿冒他人簽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報表、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監(jiān)督、監(jiān)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從主管人員指導,屢勸不聽者;
8、上班時間喝酒,帶醉意上班、影響壞者;
9、上班時間睡覺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簽到、刷卡者;
11、未經批準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設備及有技術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員或物品損失);
12、行為粗暴,屢勸不改者;
13、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廠區(qū)者;
14、在禁止吸煙區(qū)吸煙者;
15、遺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規(guī)定操作各類機器造成危險者;
17、工作時間接電話,屢勸不改者(公司允許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領導工作的言論情節(jié)嚴重者;
19、擅自挪用、損壞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毀公司各類文件、公告、通告或不執(zhí)行者;
21、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guī)定者;
第四條解除勞動關系(辭退)
1、采用欺詐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如:
1)使用虛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證;
2)虛構簡歷或工作經歷(包括虛填入職時要求填寫的一切資料);
3)使用虛假學歷證明(畢業(yè)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特殊崗位操作證等;
4)以其它欺詐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
2、采用威脅等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
3、試用期內試用不合格者(不予經濟處罰);
4、違反“勞動法”第25條(二)之規(guī)定之行為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5條(二)所指“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在廠內、廠外打架或參與聚眾斗毆者;
2)在與同事爭執(zhí)中出示兇器者;
3)威脅、恐嚇、勒索、毆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級者;
4)盜竊公司財物或員工私人財物;
5)在公司內吸煙致災害事故發(fā)生;
6)一個月內上班時間睡覺兩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處罰;
8)一年內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達三次(含)以上;
9)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三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含)以上;
10)拒絕管理人員合理的工作調配,經3次教育后仍拒不執(zhí)行者;
11)盜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12)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兩次(含兩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損壞機器、設備、產品,浪費原料等;
12)未經公司書面許可披露或不正當使公司商業(yè)機密或技術秘密者〔如盜竅、出賣公司技術圖紙(資料)、客戶資料、采購資料〕
14)聚眾結伙,參與罷工,妨害生產和生活秩序經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礙生產、生活秩序者;
16)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從事與公司相同業(yè)務或與公司利益有沖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簽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謀取非份利益或規(guī)避責任者;
18)組織、領導、煽動鬧事或罷工者;
19)張貼或散布虛假煽動性文字,圖畫等足以破壞公司與員工關
20)更改報表、公文、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應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的行為。
5、違反《勞動法》第25條(三)之規(guī)定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5條(三)所指“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不按作業(yè)指引(含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上級批示的正確方法作業(yè)造成嚴重損失者(如:造成人員殘疾或死亡或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
2)為謀取不當?shù)美?,弄虛作假作假、涂改、偽造單?發(fā)票)或原始記錄者;
3)因工作監(jiān)督、監(jiān)管不力造成公司經濟損失20xx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當利益;
6)貪污受賄、挪用、虧空公款者;
7)其它應視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行為;
8)請假前往它處找工作者;
9)拉幫結派制造分裂者;
10)盜用公司印章者;
11)員工違反公司頒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出現(xiàn)時;
12)員工之行為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時,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現(xiàn)金20元,小過一次扣除50元、大過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計為一次小過;三次小過累計為一次大過;
3、記大過達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