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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業(yè)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為保持干凈整潔,使?。ㄓ茫粝碛袃?yōu)雅舒適的.生活環(huán)境,結合管轄區(qū)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yǎng)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不怕苦、不怕臟、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二)嚴格執(zhí)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并按規(guī)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周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污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規(guī)定清潔任務后,應在區(qū)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的行為。
(二)業(yè)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wèi)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三)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fā)現不衛(wèi)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領導報告,組織保潔員進行清除。
(四)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準。
(六)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者。
(八)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第二篇:物業(yè)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huán)考核執(zhí)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可,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fā)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第三篇:物業(yè)公司管理制度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物業(yè)公司物業(yè)接管驗收工作,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確保物業(yè)接管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客戶服務中心是物業(yè)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具體負責對待接管物業(yè)的主體結構及業(yè)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yè)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環(huán)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yè)項目的環(huán)境綠化及環(huán)衛(wèi)設施的驗收。保安部負責待接管物業(yè)項目的前期安全保衛(wèi)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門做好接管驗收工作。
第二條行政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并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物業(yè)接管驗收,是指物業(yè)在通過竣工驗收并取得合格證之后,物業(yè)公司從管理和業(yè)主的角度對待接管物業(yè)項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的再檢驗。
第二章接管驗收的組織與實施。
第四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在待接管物業(yè)交樓前兩個月組織召開有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的待接管物業(yè)項目的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待接管物業(yè)項目的接管驗收負責人(以下簡稱“項目負責人”),組建接管驗收工作小組(以下簡稱“驗收組”)。
附則:如不按時召開會議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500元。相關部門無故不按時參加的,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0元。
第五條項目負責人必須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內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執(zhí)行。
附則:如不按時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的,扣罰責任人及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六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受命五個工作日天內帶隊并組織驗收組的相關人員與房產工程部召開接管驗收聯席會議,確定接管驗收進場時間及雙方注意事項,并在會議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形成會議紀要,并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其呈報集團分管領導、房產客戶服務中心和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房產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時完成或呈報會議紀要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七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審批后3天內與人事部組織進行接管驗收培訓,培訓課時不得少于20個學時(含考試),并且必須于交樓前一個月完成培訓工作。項目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培訓考勤及培訓考試工作。
附則:不按時組織培訓,培訓學時不夠,未按時完成培訓工作或組織考試的,扣罰項目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人各200元。受訓人考試不及格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培訓科目考試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罰項目負責人、人事部負責人和主講人各50元。
第八條項目負責人在聯席會議后三天內,必須安排物業(yè)助理或工程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yè)開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則: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yè)的,每延遲一天,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于正式接管驗收一周前備齊接管驗收所需的各種表格和資料。
附則:未按時備齊相關資料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50元,項目負責人30元。
第十條驗收組成員的工作由項目負責人安排,以接管驗收工作優(yōu)先,相應部門的負責人必須予以支持。
附則: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影響接管驗收工作的,扣罰責任人500元。
第十一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驗收組的各項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負責組織處理接管驗收疑難問題。
附則:若不按時檢查工作處理疑難問題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經理200元。
第十二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正式開展接管驗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驗收具體工作方案的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
附則:未按規(guī)定完成具體方案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十三條在正式進行接管驗收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每天召開由物業(yè)公司、房產工程部和施工單位組成的接管驗收工作聯席會議,通報當天的接管驗收情況,確定驗收不合格項的整改期限,并形成書面記錄。
附則:未按時召開聯席會議并形成書面記錄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如不合格項中出現漏報或錯報現象的,每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四條項目負責人每天必須按照計劃檢查接管驗收工作。
附則:如發(fā)現驗收人員未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如未進行工作檢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十五條驗收人員必須在每份驗樓單上簽名確認,并在當天交小組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簽名。
附則:未按規(guī)定進行簽名確認的,每份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在交樓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則:驗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十七條接管驗收完成后,項目負責人必須于次日向公司領導提交書面的工作匯報,并具體負責與集團工程部辦理移交手續(xù)。
附則:若遲報工作匯報或無故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驗收的質量控制。
第十八條接管驗收覆蓋率必須達到100。
附則:接管驗收每漏檢一戶(項),扣罰當事人100元,項目負責人50元。
第十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每天呈報合格的接管驗收項目進行抽檢,抽檢率至少達到20。如果發(fā)現有不合格項目,須加抽30。再有不合格項,須全部進行復檢。
附則:未按規(guī)定進行抽檢和復檢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二十條項目負責人必須組織工程師或專業(yè)人員對接管驗收的關鍵項目進行專項驗收。
附則:未按規(guī)定進行專項驗收的,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一條凡是存在不合格項的分戶驗收項目,整改完畢后必須重新組織驗收,不得只對整改項進行驗收。
附則:未進行全面驗收的,每戶(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條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項,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并且有相關工程師的簽收記錄。整改完畢24小時內部門負責人必須組織復驗。
附則:未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的,或未有簽收記錄的,或組織復驗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三條驗收過程當中發(fā)現重大質量問題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在24小時以內書面上報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出現漏報、錯報,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200元。若有不報、遲報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四條驗收組必須每天跟進不合格項的整改情況。超過三天未整改完的,書面加催一次,并在24小時內書面上報公司領導。超過一周內還未完成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報公司領導、房產工程部領導和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按時催辦整改情況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項目負責人20元。如未按時上報,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條接管驗收工作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項,經整改驗收三次還未合格的,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規(guī)定上報不合格項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的相關內容進行,累計驗收差錯率不得超過3。
附則:未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的相關進行接管驗收,差錯率超過3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因接管驗收不到位,有業(yè)主暫不收樓的,每出現1起,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有業(yè)主拒收樓的,每出現一起,責任人工資下浮兩級,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業(yè)交樓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對驗收合格的物業(yè)單元,鑰匙經驗收人員檢驗后必須于當日交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簽收,并指定專人進行復核、編號和封存。
附則:交接鑰匙出現差錯的,每發(fā)現一戶,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條已接管物業(yè)的鑰匙交樓前只允許在檢查、清潔、維修的情況下借用。借用時必須遵守《鑰匙委托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經過項目負責人同意并于當日歸還。
附則:未按規(guī)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鑰匙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鑰匙遺失或錯亂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0元,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九條驗收人員完成驗樓后,必須關閉門窗水電。
附則:驗收人員未關閉門窗水電的,每次扣罰50元;由此而造成室內設施受損的,除賠償損失外,責任人工資下浮一級,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三十條對于已驗收合格后的房屋,驗收組必須在入戶門上張貼封條??蛻舴罩行暮捅0膊控撠熑粘5难膊?。
附則:如封條漏貼,每發(fā)現一戶,扣罰責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須對已接管的公共設施設備安排專人進行巡查或值班。發(fā)現故障的,應立即報房產工程部進行維修。三天內未完成的,應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報修和上報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工程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二條物業(yè)公司任何人員進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內潔具和其他用品。
附則:如發(fā)現私自使用室內物品的,扣罰責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條對于驗收中無法整改的項目,驗收組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將整改項目上報的,扣罰相關責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條保安部負責對已接管的房屋和設備房中的物品進行看管。
附則:因管理不善,導致室內物品發(fā)生丟失的,責任人照價賠償,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五條驗收組每周必須將本周的接管驗收情況報表報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必須至少兩次對接管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附則:未按時報送報表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每延遲一天,責任人加扣50元;如報表中有錯報、漏報的,每發(fā)現一項,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50元。督導室未按規(guī)定進行抽查,經公司領導發(fā)現有漏報、錯報和不報的,每項扣罰行政部負責人200元。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以上扣罰均從責任人當月的獎金中予以執(zhí)行,直至扣完為止。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由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四篇:物業(yè)公司規(guī)章制度
為提高物業(yè)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yè)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wèi)生。
門衛(wèi)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qū)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小區(qū)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qū)。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fā)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fā)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qū)物業(y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第五篇:物業(yè)公司規(guī)章制度
一、目的
規(guī)范部門員工行為,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范圍
蘇州東弘商務管理有限公司物業(yè)部全體成員.
三、著裝規(guī)范
1、統一著裝。
a、著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著裝要求:整潔、完好;工號牌(或工作證)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褲管;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范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涂改、轉借;
3、公司發(fā)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盡快申報;并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1、保安上班時間為7:30-18:30;18:30-7:30;保潔上班時間7:30-16:30;8:00-17:30;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3、員工嚴禁無故曠工,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書面通知部門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設備設施
1、設備設施須謹慎使用,并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設備設施亂涂張貼;
4、節(jié)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設備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fā)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xù)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簽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涂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臟設備設施或不規(guī)范使用設備設施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jiān)控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并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guī)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并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chuàng)業(yè)園內私自張貼,涂寫等,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到規(guī)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先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予以適當的紀律處分,如因此造成嚴重后果者,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并扣發(fā)其當天工資,并扣發(fā)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xù)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jié)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guī)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于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fā)現均作除名處理
2、創(chuàng)業(yè)園內嚴禁大聲喧嘩、唱歌、聊天。一經發(fā)現應先警告,警告無效或沖撞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或開除;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chuàng)業(yè)園內亂丟亂扔垃圾煙頭,保護衛(wèi)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fā)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fā)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chuàng)業(yè)園或公共環(huán)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嘩、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fā)現,從嚴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工作時間嚴禁睡覺、怠工、打瞌睡,因睡覺、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損失者應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fā)現根據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chuàng)業(yè)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盡量避免在辦公區(qū)域或公共場所內吸煙;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并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yè)部相關規(guī)章制度,對于違反以上相關規(guī)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jié)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