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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各類安全大檢查的獎懲及對達標工程的獎勵:
1、工程項目在各類大檢查中被評為優(yōu)良工程的分別獎勵人民幣500元、1000元、20xx元。如大檢查中評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報批評的,處罰該工程人民幣10000元。
二、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zhí)行項目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當場作如下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帶扣沒有扣好的現場人員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未佩戴工作卡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施工時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腳、赤膊以及其他有礙安全生產的穿戴,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酒醉者進入施工現場,并參加施工操作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責其停工休息。
5、在腳手架欄桿上靠背、乘坐,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從高層向下扔物體及倒垃圾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工地現場發(fā)現有隨地便溺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三、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規(guī)定。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范及規(guī)定的,做如下處罰:
1、立桿基礎不平整、不夯實;鋼管腳手架;立桿無掃地桿和無剪刀撐,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架體與建筑物的拉結不符合要求和隨z拆除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架體不設防護欄桿,不設踢腳板,不掛立網,罰款貳佰元,施工層以下每步未用平網或其它措施封閉;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之間未封閉的每項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腳手片不鋪設、不滿鋪,鋪設了但沒有綁扎牢固,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5、剪刀撐設置缺組或剪刀撐搭設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腳手架搭拆無技術交底,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單,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7、腳手架無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設計計算書而無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方案與實際搭設有較大差異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架體未設上下斜通道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9、腳手架材質、寬度、立桿、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1、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臨邊無防護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四、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zhí)行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地方規(guī)定。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范及規(guī)定的,做如下處罰:
1、在建工程的施工設備不符要求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電線老化、破皮、漏電,電箱下進出線混亂,未采用絕緣子固定或者敷設方法及間距不當,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施工用電系統(tǒng)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三級漏電保護,動力與照明的保護器必須分開,而且漏電保護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4、必須使用鐵制配電箱、開關箱;配電箱引入、引出線必須使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電線要采用套管整齊從箱體底部出入;電箱必須門、鎖、色標、編號齊全并有防雨措施;配電箱內的.閘刀蓋,螺帽齊全,不準用其他金屬代替熔絲。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
5、電氣設備必須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體要用角鋼或鋼管,不得使用螺蚊鋼,不符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整改好后再進行操作。6.各分包單位用電要配置三級箱,不得直接將電纜線接進二級箱否則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電工無操作證,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施工現場亂接亂拉電線、電氣設備,處罰人民幣貳佰元;機械設備維修時,必須拉閘斷電,并掛牌指示,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各種電動設備嚴禁使用倒順開關,不符要求當場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停機停電更換好后再操作。
五、模板工程必須符合國家建設部頒布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地方規(guī)定:
1、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未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現澆砼模板支撐系統(tǒng)無設計計算,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支撐模板的鋼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準,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強度未達到規(guī)定;處罰人民幣壹佰元。作業(yè)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隱蔽工程,模板支撐系統(tǒng),未經驗收合格,處罰人民幣伍佰元。(驗收中有三處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規(guī)范的,為不合格。)
六、中小型施工機具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地方的規(guī)定。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范及規(guī)定的,做如下處罰:
1、現場施工機具均須有準用證或驗收合格證方能使用,砂漿機的機體安裝位置不平穩(wěn)、不堅實或機件松動,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無保險掛鉤或不掛保險鉤,無防曬操作棚,各防護罩、蓋、盤不齊全,未設排水溝和沉淀池或排水不暢,無證上崗操作或未做到定機定人,機貌不整潔,有凝結物,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木工機械、鋼筋加工等機械的機件和安裝不符要求,傳動部位無防護罩,室外無機棚,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電焊機無防雨措施,進出線(一、二次線)無防護罩或長度不符要求,線亂拉亂接,焊把及把線絕緣不好,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水泵的電源線破損或超長度,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手持(移動)電動機具防護罩殼不齊全,電線破損或長度不符要求,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6、各類氣瓶無明顯標志,無防震、防爆、防曬等措施,乙炔氣瓶沒有裝回火防止器,氣瓶距明火距離少于10米,乙炔氣瓶氧氣瓶間距少于5米,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七、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必須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在檢查過程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定要求的,做如下處罰:
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五牌一圖(施工平面布置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消防平面布置圖,主要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門頭必須有企業(yè)標志,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應有良好的排水系統(tǒng),生活、生產用水經分級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現場通暢、平整、清潔,無坑洼積水,不符要求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場地道路不暢通、不平坦、不整潔、有散落物;場地周圍不設置標準圍墻;設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區(qū)圍墻未書寫有關標語;場內臨時辦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元。
4、建筑材料不按場布圖堆放;周轉材料不能分門別類堆放;堆放混亂,不整齊、超標準;零配件散亂不集中;無工具,材料收發(fā)管理制度及記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重點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第二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
1p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p范圍:
全體員工
3p責任者:
安全部
4p程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4.1.1.3.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準。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類型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