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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規(guī)章制度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wèi)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監(jiān)督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yè)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開業(yè);食堂采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單位,采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zhí)檬澄锪魳勇?00%。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wèi)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放的有效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wèi)生知識培訓,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搞好個人衛(wèi)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四、采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guī)定予以實施:
(1)食堂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采購、驗收人員。并實行組長負責制。
(2)采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wèi)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采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采購的原料須有專業(yè)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采購的發(fā)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fā)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guī)范、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wèi)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wèi)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五、飲水衛(wèi)生應當按照以下規(guī)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班主任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衛(wèi)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衛(wèi)生室監(jiān)督,每月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六、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fā)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嚴格按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第二篇: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為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yè)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群眾、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為: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應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wèi)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wèi)工作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wèi)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wèi)機構及群眾性護衛(wèi)、消防和治安保衛(wèi)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wèi)工作條件,充分發(fā)揮安全保衛(wèi)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fā)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wèi)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xù),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fā)放,月終盤點核對??値鞂梢赃M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zhí)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wèi)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保衛(wèi)規(guī)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衛(wèi)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wèi)檔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huán)境、建筑布局、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
3.開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wèi)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wèi)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wèi)網絡,定期開展護衛(wèi)、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方案,印制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志。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傳播,并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衛(wèi)和食品衛(wèi)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fā)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并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jiān)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jiān)外執(zhí)行的罪犯以及被監(jiān)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jiān)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wèi)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酒店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于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guī)店紀現象作斗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fā)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并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fā)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fā)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嚴防發(fā)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qū)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guī)定
1.公共區(qū)域應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wèi)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并接受飯店安全保衛(wèi)部門的監(jiān)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wèi)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并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guī)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并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yè)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guī)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規(guī)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檢查制度。安全保衛(wèi)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guī)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zhí)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qū)、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wèi)部的審批手續(xù),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先審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臺、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jiān)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guī)范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柜過夜。分散收款點的周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巨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wèi)部派人用車護送??瞻子行弊C要按規(guī)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wèi)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fā)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采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采購、運輸、庫存和制售過程,必須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有關食品衛(wèi)生操作規(guī)程,防止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衛(wèi)規(guī)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wèi)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fā)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fā)違法犯罪行為、勇于同現行犯罪分子斗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于職守,秉公執(zhí)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fā)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后不按期整改,以致發(fā)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zhí)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fā)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按店規(guī)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了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并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并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fā)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y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y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盡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jié)、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fā)生爭執(zhí)與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后立即遞上發(fā)票并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tài)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qū)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于發(fā)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fā)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jiān)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并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fā)現問題立即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wèi)部門。
酒店開放區(qū)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wèi)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xù),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fā)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xù),發(fā)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柜,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xù)。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yè)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fā)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wèi)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xù);
4、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6、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zhí)行各項操作規(guī)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制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yè)期間應當注意發(fā)現可疑人員,并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qū)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qū)出入口應設置警衛(wèi)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wèi)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qū):
1、客房應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標志,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了解本工作區(qū)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xù)。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qū)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fā)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后,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guī)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fā)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fā)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臺。并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并履行變更登記手續(xù),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并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qū),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jiān)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xù);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征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臺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xù)。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fā)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fā)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fā)生消防報警后,保衛(wèi)、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wèi)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并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fā)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采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志,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fā)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并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了解情況。問明發(fā)現和發(fā)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注意發(fā)現并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y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了解事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后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fā)生在店內還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wèi)保護,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wèi)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yè)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柜;
2、存放現金、支票、發(fā)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柜,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鑒別其真?zhèn)危瑖栏衤男杏嘘P制度。
(三)庫房區(qū)
1、庫房的房頂、墻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xù);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qū)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xù),發(fā)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
(四)施工區(qū)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guī)格應按有關規(guī)定,在防火、治安防范與環(huán)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yè)區(qū)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注冊登記并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qū)域內作業(yè)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wèi)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qū)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后的30分鐘內應繼續(xù)監(jiān)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wèi)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jiān)督安全協議書的執(zhí)行情況,竣工后安全保衛(wèi)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fā)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zhàn)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jiān)控中心各種監(jiān)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于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guī)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yè)務分工和規(guī)范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xù)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xù)。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床吸煙”標志。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并征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三篇: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yè)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第四篇: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重大項目工程安裝、檢修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操作措施、計劃,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
三、公司定期組織全面、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四、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事故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召集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堅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
六、堅持搞好安全培訓制度,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七、對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要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做好預案演練。
八、生產現場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各種物件擺放要整齊有序。
第五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制定。
第二條為了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而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安全防火的責任感和義務感。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guī)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yè)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
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
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的消防器材。
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施工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
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wèi)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
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wèi)室提出意見,經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wèi)部主管審批;
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wèi)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
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guī)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fā)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wèi)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五)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zhí)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做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