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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概況
20xx年5月25日上午9時左右, 25#樓北側中段部位起火,項目部在第一時間組織施工現場人員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滅火,。與此同時,項目部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向監(jiān)理、業(yè)主及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電話匯報,當日上午9時20分左右,項目部將火災撲滅。經事后調查,本次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過火面積約5m2左右,直接經濟損失尚在統計中。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發(fā)生時本工程專業(yè)分?..正在25#樓中段進行吊籃施工,現在已查明,由于一名焊工在樓頂進行電焊作業(yè)時,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設置措施,也未在作業(yè)面邊上放置滅火器,同時施焊作業(yè)下方也未安排人員進行看護,導致帶火星焊渣掉入下方施工產生的垃圾內,從而引燃垃圾發(fā)生火災。
三、事故教訓
盡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時撲救,且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也給我項目部乃至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響警鐘,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以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四、防范措施
1、我項目部將再次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進行持證上崗,堅決杜
絕無證上崗的情況發(fā)生。
2、作為總承包施工單位,我項目部將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情況加強監(jiān)督管理,如發(fā)現事故隱患,將在業(yè)主和監(jiān)理的配合下,對相關責任單位采取嚴厲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業(yè),直至整改完成。
3、對項目管理人員再次明確相關管理職責,采取強力手段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二篇:事故調查報告
【摘要】
校園安全是大學生在校期間人身財產的保證。本次我組采用隨機抽樣的方法,對大學校園存在的一系列安全問題展開了調查研究。主要針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我校學生進行調查,以了解我校大學生對于校園安全問題的認識、如何應對安全隱患以及幫助我校學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關鍵詞】:大學生、校園安全、防范意識
【正文】
一、調查背景
校園安全是大學生在校期間需要關注的問題,更是大學生在校期間人身財產的重要保證。學生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安全,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鑒于安徽師范大學近段時間安全事故頻發(fā),因使用大功率電器造成火災險情和多次出現的物品失竊等事件,危及到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此類事件引起了學校領導和學生的重視,并使校園安全問題得到了廣泛的關注。
在校園安全教育日益重要的情況下,我們組決定從大學生在校園中可能會碰到哪些安全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安全隱患,大學生對校園安全問題的看法及自身對校園安全的認識等幾個方面對我校大學生展開調查。我們希望能夠通過此次調查了解到大學生對校園安全的認知程度,從而結合大學生的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并為大學生提供校園安全方面的幫助,以便大學生能夠更好地保護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在此基礎上構建出一個安全文明的校園。
二、調查內容
此次調查主要圍繞大學生在校期間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哪些人身、財產安全問題,大學生如何應對發(fā)生的安全問題,我校大學生對學?,F有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評價,以及如何增強大學生對于校園安全問題的防范意識四個方面展開。
三、調查過程
(一)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主要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此次調查共發(fā)放10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97份,回收率為97%。
在此次問卷調查中,為了方便學生答題,問卷采用選擇題形式,只在最后一題以簡答的形式讓同學們對校園安全提出合理的建議。 問卷發(fā)放時間為20xx年4月20日到20xx年4月22日,地點在安徽師范大學南校區(qū)。
(二)調查對象
1、調查主體:安徽師范大學在校學生
2、樣本:隨機抽查的100名在校大學生。
(三)樣本分布
抽樣分布表
(四)調查統計
我們組成員對反饋回來的調查表每一題都進行了細致的記錄和統計,經過匯總分析得出結論。
第三篇: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經過
20xx年6月8日午時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fā)生一齊安全事故,檢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僅有兩個Φ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僅有5mm的間隙。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見(現場指揮)、馬振海、王海林(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文倉、孟召青(現場檢修輔助人員)。
午時14:15,王見、馬振海、王海林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并開始起吊。王見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海林穩(wěn)著物件。隨著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到達0.6m時,擋料斗圈高端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見的右手邊)在高端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能夠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wěn),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王海林將高端往下壓,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fā)生后,王見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匯報情景,公司立即派車送王海林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y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yī)院提議轉承德266醫(yī)院,并聯系266醫(y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后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后,醫(yī)院提議轉北京積水潭醫(yī)院,立刻送王海林趕往北京,李華云總經理在積水潭醫(yī)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醫(y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云總經理又及時聯系空軍總醫(y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午時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fā)生一齊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見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海林同馬振海協助王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海林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fā)生后,王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yī)院治療。
事故發(fā)生后趙錫波、尚燁、于勇、郝義坤到現場了解情景。還原現場情景同王見所寫經過一樣,王見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海林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振海這端低,王海林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于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僅有5毫米間隙,在這么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tài)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構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齊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景確定不準,沒有充分研究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于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海林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jiān)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jiān)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錫波、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于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見負有不可推卸的職責。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經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必須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jiān)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須要選擇正規(guī)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jié)儉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yè)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fā)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后經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于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yè)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構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準后,傳到達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zhí)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后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huán)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guī)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guī)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景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采購必須有安檢標志、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護、監(jiān)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桿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yī)藥箱,礦區(qū)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y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第四篇: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經過
20xx年4月28日八點班12點30分左右,xx煤業(yè)有限公司井下高爆4xx、5xx開關均出現故障不能合閘現象,副隊長xxx得知情況后,立即帶維修電工xxx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在處理這一情況之前,已經由跟班電工xxx把井下供電倒為單回路運行,13點30分高爆4xx、5xx開關處理好并能正常合閘,此時由于怕影響生產,井下還沒有恢復雙回路運行。
15點時,在四點班電工入井前,副隊長xxx安排四點班跟班電工xxx接班后將井下供電恢復為雙回路運行。xxx到達變電所后,就去進行操作,剛開始不知是操作哪一臺低壓KBZ-400開關,導致1xxKBZ-630總饋電開關跳閘,此時全井下低壓停電,xxx立即將1xxKBZ-630低壓開關合閘,井下恢復了供電,后來又不知是在操作哪臺開關時,井下雙回路高壓均失電,地面變電所雙回路高壓均失電,查明后是魯溝開閉所1魯分、2魯分均跳閘。
這次停電時間為15點22分至15點35分,共計13分鐘,影響xx煤業(yè)井上下所有動力設備停止運行,通風設施終斷。
二、事故原因
1、停送電制度、倒閘制度落實不力,職工業(yè)務培訓不到位,電工沒有真正掌握供電系統技能。
2、跟班電工對井下供電系統不熟悉,供電線路模糊不清,導致誤操作。
3、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跟班電工安全意識不強,操作內容不清晰便去操作。
三、防范措施
為了堅持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不讓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特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跟班電工對井下供電系統不熟悉,供電線路模糊不清,職工業(yè)務培訓不到位,電工沒有真正掌握供電系統技能,導致誤操作。
2、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針對這次事故的發(fā)生,對跟班電工某某進行教育,寫出事故經過和書面檢查,問題查不清不得上班。
3、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加強對機電隊所有職工的業(yè)務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嚴格落實電工崗位責任制及其他各種供電系統管理制度。
4、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加強電氣設備管理,消除不安隱患,加強對井下各臺設備的保護試驗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保護靈敏可靠。
杜絕各種違章行為和誤操作,制定嚴格的操作程序,認真檢查開源煤業(yè)供電系統井上下設備,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第五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范文
安監(jiān)局事故調查報告范文
20__年5月4日中午12點左右,一輛由華坪紅磚廠自派的自卸翻斗車(云P:13531)運送紅磚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施工的寧蒗縣新城區(qū),在新區(qū)建設住宅二期工程30棟旁卸紅磚時,由于車輛后輪負荷太重,引起車輛后輪下陷,自卸車不能順利卸出車內的磚塊,司機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農民工沙爾哈等工人幫忙卸車,在工人卸車時,由于后車門未處置穩(wěn)當,造成后車門下落,擊打到下磚的農民工沙爾哈的頭部,造成沙爾哈頭部重傷,該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后,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時組織人員把傷員送到寧蒗縣醫(yī)院,由于傷勢較重,醫(y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12點37分,劉立國打電話到寧蒗縣工程安全監(jiān)督管理站報案,稱工地上一人被下磚的車門打著了,在送往醫(yī)院搶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報案后,縣建設局分管安全的領導徐禮芳及安全監(jiān)督站的兩位同志李金峰和楊志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同時安監(jiān)局的楊新紅副局長、毛應國、楊凱龍及大興鎮(zhèn)派出所的楊祖所長等單位同志到了現場,全面展開了“5?4”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置工作。下午,縣人民政府和軍強副縣長進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時左右,縣安監(jiān)局召集了監(jiān)察局、建設局、大興派出所、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了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經過現場勘查,證人詢問、查看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各種資質證書和安全管理機構、制度、教育記錄等,到目前為止,事故情況已基本調查清楚,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fā)生的背景情況
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是經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到寧蒗開發(fā)寧蒗新區(qū)建設的施工企業(yè),具有《建筑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等,安全生產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發(fā)生事故的車輛云P:13531是磚廠自派的,運紅磚到工地上賣磚給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與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該車車主是楊文華,與司機李勇(身份證:__ __)是屬舅侄關系.
二、事故發(fā)生的經過
20__年5月4日中午12點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車運紅磚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施工的寧蒗縣新區(qū)開發(fā)建設住宅二期30棟旁,在自卸車翻斗車卸紅磚時,由于車輛后輪負荷太重,引起車輛云P13531后輪下陷,自卸車不能順利自卸出車內的磚塊,就安排下水泥的農民工沙爾哈等工人幫忙卸車,在工人卸車時,由于上翻的后車門未處理穩(wěn)當,造成后車門下落,擊打到下磚的沙爾哈頭部,造成頭部重傷,該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后,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人員把傷員送到縣醫(yī)院,經醫(yī)院全力搶救,由于傷勢較重,搶救無效死亡。同時報告給安監(jiān)局、建設局、大興派出所等有關部門。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傷,其中:沙爾哈,彝族,死亡,身份證號:______屬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農民工;李學華,彝族,輕傷,現已經出院,屬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農民工。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30萬元。
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和《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析規(guī)劃》的要求,“5?4”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運磚車輛云P:___的駕駛員李勇違章指揮,違章 作業(yè);
2、死者沙爾哈和同伙違反操作程序,違反勞動紀律,在自卸翻斗車不能順利自卸出車內的磚塊時,沒有固定好后車門,就在后車門下作業(yè),造成后車門下落,并擊打到沙爾哈的頭部,至使沙爾哈死亡。
二、間接原因
1、寧蒗縣建設局對該建筑企業(yè)監(jiān)管不到位,存在監(jiān)管漏洞和盲區(qū);
2、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對該公司所雇用的農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該公司農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質
通過調查、取證后認定:20__年5月4日上午12:00時左右發(fā)生在寧蒗縣新城區(qū)二期工程事故屬違章指揮、違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的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有規(guī)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沒有按制度對現場的施工作業(yè)進行認真的管理、指揮和監(jiān)督,在此次事故中負次要責任,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對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處以罰款壹萬元人民幣。
沙爾哈及同伙違反勞動紀律,在沒有支撐穩(wěn)定好后車門的前提下進行作業(yè),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因沙爾哈已經死亡,同伙屬于弱勢群體,其處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承擔,不再對其進行處罰。李學華等人重返生產一線前需要接受縣建設局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
1、建議縣建設局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yè)的監(jiān)管力度,結合“全縣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建筑施工行企業(yè)業(yè)現場管理混亂、企業(yè)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現象嚴重等現狀,進行一次清理和整頓,嚴厲打擊現場管理混亂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行為,杜絕“5?4”事故相類似的事故再次發(fā)生。
2、“5?4”事故的發(fā)生,暴露了該企業(yè)對作業(yè)人員管理混亂,監(jiān)管不到位,特別是設備和人員監(jiān)管不力,通過對“5?4”事故的認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議:
(1)明確內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職責;
(2)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
(4)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設備檢修;
(5)加強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6)加強施工現場的封閉管理和人員來往登記制度。
(7)對原材料的往來管理進行專人指揮,并跟蹤督促落實。
(8)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腳手架、施工機具、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施工現場等部位加強管理。
調查組成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