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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團的規(guī)章制度
為規(guī)范我校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更好地為廣大同學服務,使我校學生社團活動健康有序地向前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動要求
1、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校規(guī)校紀。
2、學生社團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我校實際,積極創(chuàng)新,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3、社團活動前要制定工作計劃,簡要注明本學期擬開展的活動計劃,報學校政教處審核。經審批同意后,各社團才能執(zhí)行活動計劃。
4、各社團開展活動要緊扣社團宗旨,以提高社團會員的技能為根本出發(fā)點,不得開展有悖于本社團宗旨的活動。
5、社團活動要符合大多數會員的興趣和意愿,能調動大多數會員參與的積極性。
6、社團不得開展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yè)性活動。
7、每次活動,要邀請家長、老師或社會志愿者擔任社團活動導師以保證活動安全。
二、活動實施
1、學生社團在組織各項活動之前須提交活動申請報告,未經批準組織社團活動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2、學生社團按工作計劃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必須在上交政教處備案的社團活動計劃中注明并得到政教處或學校的同意;如屬臨時性或特殊情況的活動(含外出活動)需就該項活動向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政教處和學校審核同意方可開展。
3、學生社團舉辦以下活動須首先向政教處申請報批:
(1)、全校性的比賽及其他活動;
(2)、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社團聯合舉辦活動;
(3)、與校內其他單位或校外團體、單位、個人的聯合活動;
申請舉辦上述活動須在活動兩個星期前提交以下書面材料,學校審核同意后學生社團方可開始活動的籌備工作:活動內容、參加人數、時間地點、組織單位、負責人;涉外人員或被邀請人員的基本情況;指導教師意見;組織方式;
4、學生社團不能開辦收取費用的培訓班、學習班。
5、社團開展活動,凡是名稱或組織成員為跨校的'均為跨?;顒樱祟惢顒颖仨毥涍^政教處批準。未經許可,不得組織跨校性活動,特殊情況須經政教處和學校報上級管理部門同意方可組織開展。
6、活動負責人要統(tǒng)籌安排,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對活動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負責。
三、其他
1、活動結束后,社團的負責人須及時進行記錄總結并保留有關資料。
2、社團公開張貼的各種布告、通知、海報、啟事、廣告和宣傳品等,應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張貼物須內容真實,字跡端正,紙張整潔且署社團正式名稱,以示負責且便于聯系。嚴禁張貼未經批準的各項活動的通知、海報、廣告等,嚴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圖畫和標志。
第二篇:社團的規(guī)章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發(fā)掘我院各類文藝人才,并積極培養(yǎng)有文藝特長的文藝愛好者,充分發(fā)揮他們的作用,有計劃地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娛活動。
(二)、負責完成院、校交代的各項文娛活動,包括節(jié)目的排演,舞臺服裝的準備等。
(三)、舉辦具有我院特色的文娛活動,如圣誕狂歡夜等,建立我校良好的學生會形象。
(四)、通過文娛活動給廣大學生提供一個更加寬廣的舞臺,豐富學生們的課余生活。
二、例會制度
1、部門例會每星期二中午12:30召開,部長、副部長以及全體委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
2、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寫正規(guī)請假條遞交文娛部,得到批準方可不參加此次會議。
3、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自動退出文娛部。
4、會議期間保持會場的嚴肅,與會人員一律關機,不得談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1)具體扣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礎分:10分)
①.請假無正規(guī)假條→0.5分;
②.無故曠會→1分;
③.不服從管理→1分;
(2)具體加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礎分:10分)
①.工作積極→0.5分
②.為本部爭得榮譽→1分;
三、日常工作
1.各個部長和委員必須嚴格遵守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
2.對于校、院布置的工作,各部長及委員必須無條件認真執(zhí)行,并積極落實完成.
3.對部長與委員的日??记谇闆r,監(jiān)督人必須認真,要真實有據,發(fā)現徇私舞弊、虛報、瞞報等情況,經本部查實,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取消本學期評優(yōu)資格,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評優(yōu)資格。
四、工作表現
文娛部將對各委員進行日常隨機抽查,包括工作記錄、個人日??己朔e分表以及突擊檢查個人時,要求系密切配合本部的工作。如違反不聽部長或上級領導,將給予本人扣除積分(3分)處理,嚴重的將通報批評。
文娛部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校學生會的發(fā)展有著畫龍點睛的完善作用。我們將圍繞以上工作職責,遵循以上制度,認真組織搞好院、校的文藝活動。我們希望每位同學都能夠感受到我院良好的文化藝術氣氛,使我們的大學生活變得精彩紛呈!
第三篇:社團的規(guī)章制度
一、須知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xù),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fā)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系,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反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二、獎勵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者將給予獎勵。
三、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1)社內批評(2)社內警告(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并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委托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后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guī))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的處分,并報指導老師審批。
第四篇:社團規(guī)章制度
1學校社團規(guī)章制度
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fā)展,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培養(yǎng)綜合素質,全面發(fā)展的人才,特此針對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會費管理以及考核標準作如下規(guī)定:
第一部分 學生社團的申請和成立
1、凡自愿發(fā)起成立社團者,首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請書、學生社團成立登記表、業(yè)務主管部門 或主管部門或主管人的推薦書、學生社團的章程、辦事機構地址或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簡歷、社團人數等。
2、學生社團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名稱、宗旨、經費來源、組織結構、負責人產生程序和職權范圍、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學生社團的終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項。章程應與團委的日?;顒颖3忠恢?。
3、社團發(fā)起人應持掛靠單位的介紹信(函)及指導教師的鑒定意見到社團指導部領取《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申請人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掛靠單位意見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審批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 干部審批表》,逐向填寫,履行正式審批手續(xù)。
4、經社團指導部審查,院團委批準后,社團方可正式成立。社團指導部將《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衛(wèi)處、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備案;學生社團的印徽、成員證件模本應保管理機構備案。
5、社團批準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對未獲批準的成立申請,社團指導部必須提出不予批準的書面意見。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開學初,由學院組織各協會統(tǒng)一納新,所有會員要認真詳實填寫會員登記表.每年納新后,各協會對全體新會員進行注冊.
2、每學期開學第二周,由各協會將會員證統(tǒng)一上繳社團指導部進行注冊,逾期不予注冊,按退會處理.注冊后會員按長春工程學院《本科人才培養(yǎng)方案》有關規(guī)定每學期加社會實踐分0.5學分。
3、每學期初第二周,由各協會根據各自情況制定并上繳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本學期的活動支出預算。每學期各協會須于第十七周前由組織機構對本學期活動進行總結,并上繳至社團指導部。對于各協會臨時增開的大型活動及跨?;顒?,須于活動前兩周向社團指導部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能開展活動。
4、各協會開展活動前,須認真填寫《長春工程學院社團活動登記表》,對活動前未填寫者,取消該活動的評比資格。
5、各協會組織機構每兩周至少開一次例會,對前一階段活動進行總結,對下一階段活動進行計劃。
6、每學期各協會內部組織機構對會員進行評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結果須上繳社團指導部存檔備案。
7、學生社團創(chuàng)辦刊物,須報團委、黨委宣傳部批準;不得創(chuàng)辦面向校外的刊物。學生建立跨校、跨地區(qū)的團體和舉辦面向校外的刊物,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學院禁止非法組織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團指導部統(tǒng)一組織各協會進行組織機構換屆選舉活動,如有特殊情況,組織機構須臨時變更的,須由協會上繳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換屆。
9、每學期末,社團指導部對各協會組織機構進行任職評定。
10、每學期第十八周各協會將本學期活動資料上繳社團指導部,社團指導部每學年對學生社團進行評比,對特色鮮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學生社團,給予重點扶持和表彰。詳見本條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財 務 管 理
為了更好的監(jiān)督各協會經費使用情況,發(fā)揮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的宏觀調控作用,本著對會員負責的宗旨,針對各協會的實際情況,學院團委特頒布此制度。
1、學生社團自行籌備經費。各學生社團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
2、各學生社團可依據本協會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會費,會費可以每學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齊。會費的收費標準由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結合該學生社團的具體情況確定。
3、各學生社團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允許范圍內加收或提高會員費,但須提前向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變動原因,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審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會費標準收取會費。
4、會費必須用于社團的基本建設和活動,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個人名義報銷。
5、各學生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yè)或單位的資金或實物,但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捐贈。接受捐贈時,不得承諾學院規(guī)定范圍以外及有損學院社團形象的條件。
6、各學生社團秘書處管理社團財物,秘書長管理經費,應建立清晰的財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協會財產登記。經費支出前,由社團主要負責人討論通過,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學生社團每學期注冊一次,須向團委社團指導部匯報上學期的財務收支情況,同時上交本學期的會費支出預算計劃。
8、各學生社團負責人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本社團財務管理,學院團委將對各社團財務管理進行不定期抽查。對財務管理混亂的學生社團,團委將對其限期整頓,情節(jié)嚴重者,院團委及有關部門將給與嚴肅處理。
9、會費使用過程中必須有兩名以上主要負責人在場,索要正規(guī)發(fā)票或收據(收據應有經手人簽名)。會長、經手人及秘書長在會費記錄本上簽字方可。
10、各學生社團對會費的管理必須做到公開透明,讓會員及時了解會費花銷情況。
11、各社團負責人換屆時,上屆負責人應把明確的會費記錄本和剩余會費轉交給下屆負責人并在組織調整大會上做詳細介紹,如果在會費交接過程中出現問題,上屆負責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部分
評 比 制 度
為了規(guī)范社團活動,促進社團發(fā)展,加強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對各學生社團的管理與監(jiān)督指導,同時使社團評優(yōu)更加規(guī)范科學,特制定此制度。
一、總 則
量化考核基礎分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對管理有方,活動積極的學生社團予以加分,不按規(guī)定行事或出現錯誤予以減分,各社團應嚴格按照《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及有關規(guī)定開展活動。考核分數達到60分視為合格,考核成績在80分以上的學生社團可參與社團評優(yōu),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社團及社團干部取消其評優(yōu)資格,并且酌情對學生干部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二、細 則
一、社團負責人大會出席情況 各社團負責人每學期按通知出席社團負責人大會,遲到一次減1分,無故缺席或早退減3分,無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二、會員招收情況 各社團在招收會員時按照院團委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違反章程及有關規(guī)定者,視情況減2-5分。納新宣傳有力者加2分。
三、活動上報和完成情況
1、各社團舉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動必須提出申請,經團委批準后方可舉行。沒有上報私自活動的,一經查出每次減2分;上報后未經批準擅自活動者每次減5分;出現嚴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評優(yōu)資格,給予主要負責人處分直至注銷其社團評比資格。
2、活動上報并經批準后執(zhí)行情況良好,經查實后根據活動規(guī)模及影響,酌情加2-5分。大型活動并且社會影響極佳,酌情加8-10分。
3、社團工作有創(chuàng)新的、工作成績突出的加5分,在對外活動中獲得省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10分;獲得市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5分;活動在校級宣傳資料上有報道的加3分。
四、各社團內部建設
1、社團內部組織機構完善、運作良好者加5-10分,組織機構不完善或有其它的問題者減10-15分。
2、各社團必須建立自己的財務管理條例,帳目清楚加5分;帳目不清楚者減5分;出現問題者減10分,問題嚴重者追查負責人責任。
五、活動次數
各學生社團每學期至少開展5項活動,不足5項者缺少一項減5分,每項活動須上交社團指導部活動計劃,活動總結。(納新、例會和講課不算活動)
六、各社團例會制度
各社團應每月舉行一次全體會員大會,社團組織機構一周例會一次,商討和交流協會活動及管理問題,無故不舉行者每次減3分。
七、各社團換屆應提前上報換屆時間及名單,不上報者學校對其新一屆組織機構不予承認,問題嚴重的協會由團委整頓且減5分。
八、按時參加團委社團指導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按時遞交工作計劃、總結以及主動上交賬本等資料,不按時交者每次減3分。
三、說 明
1、院團委有權修改完善本條例。
2、對違反本條例的學生社團負責人,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將不予發(fā)畢業(yè)證及學位證。
3、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4、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院團委所有。
2學校社團規(guī)章制度
現社團共包括:廣播站、海韻文學社、未名話劇社、英語俱樂部、NINE-X動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攝影社、極影輪滑社、等。
規(guī)章制度具體如下:
一、社團組建。
1、各社團必須有確定的社長及社團成員。社團人數在20人左右。
2、組建新社團須先寫創(chuàng)社申請書,上交到實踐部,經實踐部、團委書記審查批準后方可正式創(chuàng)建。
二、社團活動。
1、各社團須在每學期初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本社團該學期的活動總計劃書(包括社團成員名單、社團活動安排等)。
2、活動申請。各社團在組織活動時,必須事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活動申請書,經團委批準后方可組織進行。
3、活動組織。
(1)、活動宣傳海報必須張貼在宣傳欄中,不得隨意張貼在諸如走廊墻壁等處,不得覆蓋其他張貼文件。
(2)、活動期間,不得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
(3)、活動期間保持活動場地清潔,不得損壞學校設施。
(4)、任何社團、社團成員不得在非活動期間滯留在活動室。
4、活動總結。各社團每次活動結束后,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活動總結及活動照片。
三、社團考核。
1、每學期末,各社團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該學期社團活動總結。團委實踐部將根據各社團總結、平時社團活動考察記錄及違規(guī)情況對各社團進行考評。
2、每一學年終結,實踐部將對各社團進行學年考評。對表現突出的社團給予表揚,評定為先進社團,對表現糟糕的社團,將取消社團資格。
3學校社團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教育的“三個面向”,努力培養(yǎng)“四有”人才,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學生社團的健康發(fā)展,繁榮校園文化,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豐富學生第二課堂,更好地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和人才培養(yǎng),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社團是具有共同志向、興趣愛好的同學自發(fā)組織起來的群眾性團體。學校鼓勵學生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參加各類社團,建設受歡迎的社團,發(fā)揮個人的特長培養(yǎng)綜合素質,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fā)展的能力。
第三條 指導方針:弘揚主旋律,開展具有思想性、學術性、娛樂性活動,豐富課余生活,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四條 承認各社團章程,對某種社團具有濃厚興趣,均可申請入會。
第五條 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如:儀容儀表必須合格,做事做人必須文明)
第六條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中學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二)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服務和凝聚學生。
(三)發(fā)揮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的載體作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靈活的團組織生活。
第七條 本校學生社團受學校黨總支的領導,學校團委受黨總支的委托,在學校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承擔本校中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 本校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自籌。需聘請人員,自己聯系。
第九條 學生社團成立,應當經學校團委審查同意,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備案。
第二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十條 學生社團登記時,均需按照學生社團的相關類別進行申請。一個社團只能進行一類申請登記。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的登記管理部門為學校團委。
第十二條 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fā)起,發(fā)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二)有規(guī)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至少一名社團負責人;
(四)有規(guī)范的章程;
(五)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團委負責下列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變更、注銷的登記和備案;
(二)對學生社團實施學期檢查;
(三)對學生社團聘請校內外專家擔任顧問的申請進行審查批準;
(四)對學生社團違反本條例的問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 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學校團委報告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可以創(chuàng)辦內部刊物,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和其它相關規(guī)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fā)行必須由學校團委審查通過。學校團委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會員會議由會員組成,會員會議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會員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二)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四)修改社團章程;
(五)監(jiān)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社團應當不定期召開會議,并將會議形成的決議報學校團委批準和備案。
第十九條 會員會議作出決議,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條 社團執(zhí)行機構是會員會議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執(zhí)行機構由社團負責人組成。
第二十一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由學生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成員通過會員會議選舉通過,經學校團委審查后產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xù)擔任中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guī)處分的;
(二)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三)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第五章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條 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和組成機構,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二十五條 學生社團執(zhí)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和校紀校規(guī),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登記機關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二十六條 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二十七條 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的健康發(fā)展。
第六章 學生社團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 學生社團應按照本社團宗旨,樹立“精品意識”、“品牌意識”,積極開展具有社團特色,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活動,發(fā)揮社團“自我發(fā)展、自我鍛煉、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
第二十九條 社團活動以校內為主,要堅持業(yè)余、資源、小型、多樣、服務的原則。
第三十條 各社團需在每學期初修訂好本社團章程,并分別在學期初和學期末向學校團委交一份本學期的活動計劃和總結以及每次活動的教案。學期末各社團要組織一次成果匯報展示,學校將評選出優(yōu)秀社團和優(yōu)秀社員。
第三十一條 中學生社團跨校進行交流活動,必須經學校團委審核并報校長批準。
第七章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三十二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學校團組織申請注銷登記:
(一)完成學生社團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會議決議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團被責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三十三條 學生社團應當向學校團委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四條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應當在報批后盡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活動范圍與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條例規(guī)定或各校的有關規(guī)定和指導;
(三)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的;
(四)社團執(zhí)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五)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有權將其解散。
(一)社團活動違反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
(二)社團執(zhí)行機構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棄社團宗旨,情節(jié)惡劣的;
(四)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后仍未注冊的;
(五)社團成員連續(xù)兩學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團連續(xù)一學期未進行活動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行使及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已明確規(guī)定的內容,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由各社團自行制定細則進行規(guī)定。
第五篇:社團規(guī)章制度
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xx大學吉他愛好者協會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是由共同的興趣和愛好而自發(fā)組織起來的,是經我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批準的合法文藝性社團。
第三條社團宗旨:意在豐富同學們的課余文化生活,陶冶同學們的藝術情操,增進同學們的友誼。
第四條成立條件:大學時科學前沿的開拓者,因為我們年輕,是最具活力,最具激情的群體。我們敢做,我們敢拼。而也正是這股活力注定我們要不斷的追求豐富、精彩而有意義的生活。音樂作為經典藝術的經典代表是我們這群年輕的“小知”分子的經典追逐對象。
比如:近年興起的流行音樂,吸引了千千萬萬的音樂愛好者。音樂已是我們年青一代釋放自己的清楚活力的重要陣地,是我們年輕一代可以用來豐富自己課余生活的重要途徑。這不僅是音樂的優(yōu)美旋律散發(fā)著青春的芬芳,而且是一種比較自由隨意表達自我的形式,易于自娛自樂。
吉他作為流行音樂的主要工具,有著非同一般的魅力。大學畢業(yè)便要步入社會,社會是我們一展十年寒窗釀出來的鴻鵠之志的舞臺,這個舞臺不僅要求我們擁有過硬的專業(yè)本領,同時也要求我們擁有成熟的心態(tài)和社交能力。音樂可以愉悅人的情操,提升個人的修養(yǎng)與品位。吉他則是音樂較為廣泛的表達形式。所以音樂應是我們的必修課程,同時吉他的輕靈灑脫和彈起來的歡快淋漓,節(jié)奏的輕盈跳躍和充滿青春活力更是我們大學期間最向往的課外娛樂的境界。據我們不完全統(tǒng)計,全校90%以上的同學都喜歡音樂,二而其中80%的同學都有學習的意向。
我們協會以普及基礎吉他知識和增進當代大學生藝術情操為責任,以舉辦各種吉他娛樂和匯報演出及排練節(jié)目參與學校各種晚會為重要活動內容的社團。我們的宗旨是豐富校園文化,活躍校園氛圍,豐富大學生課外生活,給大家一個發(fā)揮、發(fā)展與展示自己愛好與特長的舞臺。
綜上,學習音樂是大學生的一種需要,創(chuàng)辦吉他協會更是一種必然。
于是,基于以上條件,xx大學吉他愛好者協會便應運而生了。
第二章活動內容
第五條:以娛樂和豐富課余生活為主。
第六條:必須是合法、安全活動為主。
第七條:能夠增進會員之間友誼,提高會員對吉他的興趣和愛好,從而提高琴藝。
第八條:能夠培養(yǎng)出更高層次的人才。
第三章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九條:經費來源:(一)會費;(二)贊助;(三)在核準的活動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條:本社團按照校團委有關規(guī)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十一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和事業(yè)發(fā)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章社團組織結構
第十二條:本社團設有教學部,宣傳部,外聯部,秘書處四個部門。
第十三條:教學部
負責對社團成員進行關于吉他的教課工作;
對社員的學習情況給予評價和考核;
組織社員參加各種比賽;
第十四條:宣傳部
負責宣傳社團的對外活動前的工作;
設計制定活動前的海報工作;
制作社團在招新前海報宣傳欄的工作;
對社團活動攝影并對外擬稿宣傳報道;
第十五條:外聯部
負責聯系校內與校外社團的聯系;
為社團拉贊助;
第十六條;秘書處
負責擬定學期詳細計劃,并寫成書面的形式;
制定相關活動的策劃;
制作各個活動的記錄,總結;
協助社長完成相關任務;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經xxx年10月七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zhí)行機構。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團委核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