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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流公司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對企業(yè)物流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更加科學合理地進行商品物資的統一采購和合理儲存,以保證本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運轉,不斷降低生產成本,減少貨損,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從xx年xx月xx日起執(zhí)行,并由廠長授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章:采購管理
1、實行統一采購物資的范圍:生產所用的所有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儀器、設備及配件耗材;試劑、試藥;五金、玻璃器皿;勞保材料、辦公用品等本公司購進的所有物資。
2、生產科的工作職責:
(1)根據本公司產品特點,編制產品原輔材料、包裝材料耗用定額,作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采購的基礎數據。
(2)根據生產計劃,編制材料需求清單。
(3)根據本公司產品銷售趨勢、生產加工能力,為降低采購成本,減少采購費用,會同銷售、供應、倉儲、質檢、財務部門擬訂大宗消耗原輔材料的庫存儲備安全定額,報廠長批準后執(zhí)行。
3、供應部門的工作職責:
(1)向供貨廠商詢價,篩選供貨單位,報經廠長審批確認。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采購按GMP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審計進行。
(2)對經廠長審批確認的供貨廠商,供應部門應與其協商,草擬采購合同,然后報廠長審批后確認。
(3)根據生產部門報送的材料需求清單,核實倉庫存量,結合材料庫存安全定額,編制材料請購單,報經廠長批準后組織采購。
(4)采購物資運抵本公司后,根據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流程規(guī)定,由倉庫簽發(fā)入庫單或待檢驗物資入庫單,交本公司有關部門辦理質檢、點數入庫手續(xù),并核銷采購計劃。
(5)對到貨后付款的材料物資,付款時審核供貨廠商的結算憑證、本公司的入庫憑證,經審核無誤后,簽字確認,報送有關部門及廠長審批付款。
(6)對賒購物資在本公司規(guī)定的掛賬結算日,審核供貨廠商提交的入庫單、退貨憑證,根據采購合同規(guī)定條款,編制掛賬結算單,報送財務部門審核。
4、財務部門的工作職責:
(1)做好采購合同備案管理工作。
(2)認真審核物資采購及銷售的貨款結算、物資出入庫手續(xù)制度的執(zhí)行結果,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3)對貨款結算憑證進行合理性、合法性審核,發(fā)現問題督促有關部門糾正,避免給本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4)設置有關明細賬簿,及時辦理記賬手續(xù),做到賬目清楚。
(5)做好與倉庫、采購、銷售部門的賬單、賬實的核對工作。
5、質量部門的工作職責:
(1)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的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審計工作。
(2)及時對入庫需檢驗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進行抽樣檢驗,并發(fā)放報告單。
(3)對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4)配合供應部門做好有關物資的采購工作。
6、倉儲部門的工作職責:
(1)凡購進的各種物資,必須及時按入庫單驗收點數,并填寫實收數,及時記入庫存臺賬。
(2)負責倉庫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fā)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
7、設備部門的工作職責:
(1)做好儀器、設備、電器及其備品備件的請購工作。
(2)配合倉庫做好有關物資的入庫驗收工作。
(3)配合供應部門做好有關物資的采購工作。
8、各部門其他相關職責:
(1)各部門按規(guī)定做好所需物資的請購工作,必須填寫請購單,報經有關人員審核,并經廠長,必要時集團公司審批后,交供應部門辦理采購事務。
(2)各部門在請購時,常用易損件及耗材應提前做好計劃,以免在使用時出現銜接間斷,由此影響生產進度造成的責任由該部門負責人承擔。
9、采購操作流程:
(1)本公司的采購業(yè)務統一由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其他部門或人員不得自行采購。特殊情況經廠長批準由指定人員辦理。
(2)供應部門應根據廠部下達的生產計劃及生產部門的生產周期安排結合庫存物資的數量、生產耗用進度的實際需要編制采購計劃,報廠長批準后執(zhí)行。
(3)供應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組織采購,除零星采購外,批量采購業(yè)務必須先與供貨方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應包括品種、規(guī)格、數量、質量、價格、交貨日期、運費承擔、結算方式及經濟處罰等項條款。
(4)采購物資運到本公司時,先由供應部門對照核對采購計劃,經確認無誤后由倉庫開具《入庫單》,入庫物資交倉庫進行點數核對。需要檢驗的由倉庫填寫請驗單交質量部門進行取樣檢驗,檢驗合格的入庫;不需要檢驗的由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入庫,并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5)無論是預付款還是到貨付款,在結算付款時均需由供應部門填開《付款申請單》,連同有關憑證報經財務部門審核,并經廠長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6)財務部門在對采購物品結算付款時,應當認真審核《請購單》、《采購合同》、《付款申請單》、《入庫單》、《發(fā)票》或《收款收據》等有關單證,賬目結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稅務制度規(guī)定的結算憑證財務部門不得辦理審核手續(xù)。
(7)出納人員須在接到經廠長批準的付款憑證后辦理付款手續(xù),付款時必須認真審核是否具備簽章齊全的條件,對簽章不齊的付款憑證不得辦理付款手續(xù)。若因付款時間較急,出納人員可以先以電話請示的方式報經廠長同意后辦理付款手續(xù),但必須在廠長回廠后補辦審批手續(xù)。
(8)采購物資除經廠長批準直接交付使用部門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須先經過倉庫驗收后由領用部門辦理領用手續(xù)。
第三章:倉儲管理
1、物資驗收入庫:
(1)物資入庫,保管員應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xù),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如發(fā)現不符現象,可以拒絕入庫。
(2)物資入庫后,需要檢驗的應先進入待檢區(qū),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合格區(qū),更不準投入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按發(fā)票所列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交財務科計賬。
(4)不合格品應隔離存放,及時處理,嚴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5)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倉庫負責人處理。
2、物資的儲存保管:
(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貨物的屬性、特點和用途分類存放,并遵照GMP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物資的堆放原則: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據物資特點,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清潔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檢驗材料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倉庫物資如有損失、報廢、盤贏、盤虧等情況,保管員應及時報告?zhèn)}庫負責人進行原因分析及調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4)倉庫物資未經倉庫負責人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特殊情況應報經廠長批準。
(5)保管員應每月對物資進行實物盤點,報送廠長及有關部門,保證賬、卡、物的一致。
(6)保管員應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危險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
(7)對于某些特殊物資,如易燃、易爆、劇毒等物資,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儲存保管。
3、物資的發(fā)放:
(1)物資的發(fā)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做到一盤底、二核對、三發(fā)料、四減數。
(2)所有物資的發(fā)放必須有領料單,注明所領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用途等,并有領料人和批準人的簽字,如批準人外出時必須電話確認,事后補簽。對于手續(xù)不全的領料行為保管員可以拒絕發(fā)貨。
(3)發(fā)料必須與領料人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4)所有發(fā)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4、其他有關事項:
(1)倉庫要嚴格保衛(wèi)制度,禁止非本庫人員擅自進入。
(2)倉庫嚴禁煙火,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3)倉庫設有防鼠、防蟲設施,嚴禁在庫房內存放食品。
(4)保管員應做好日常的衛(wèi)生工作。
(5)保管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只有當移交手續(xù)辦妥之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第四章:經濟責任處罰
1、物資使用部門必須依據生產計劃、生產管理實際需要,認真填制請購單。對貪圖省事、亂報采購計劃,造成本公司資金使用浪費的,依照相應的標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罰款。
2、供應部門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必須充分考慮市場變化和庫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購方案,落實供貨單位。并對采購物品的品質、貨款結算安全負責。若因玩忽職守,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應負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3、財務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審核監(jiān)督責任,對審核把關工作不嚴、不及時向廠長匯報有關事情真相,并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4、質量部門必須對需要檢驗的物料,依照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進行取樣檢驗。若發(fā)現品質不符時,必須及時報告QA負責人及采購部門(必要時直接報廠長)處理,嚴禁對品質不符的外購物品放行入庫。因質檢人員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5、倉庫對外購物品辦理驗數入庫手續(xù),并對入庫采購物品的數量負責。若發(fā)現數量不符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直接報廠長),同時妥善保管該批采購物品等待處理。對倉庫保管員工作馬虎,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操作,造成入庫數量短缺的應負經濟賠償責任。
6、物資在儲存過程中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保管員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7、發(fā)現危險隱患掩瞞不報而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保管員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8、未嚴格執(zhí)行領料手續(xù)發(fā)料而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保管員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第二篇:物流公司規(guī)章制度
一、車輛入戶務必具備:
1、年滿18周歲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zhèn)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潛力的中國公民,持有合法的戶口本、身份證;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潛力,且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無不良信用記錄;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在國家信用記錄上沒有不良記錄。
4、各項原始資料齊全。
二、對機動車輛貨物及所屬行業(yè)的條件:
1、車輛所運輸貨物的范圍:嚴禁人貨混載、車輛不得超載運行;不得裝運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易燃物品;不得裝運除二級固體危險貨物之外的危險貨物;不得裝運裝運爆炸品、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腐蝕品、放射性物品和違反國家道路運輸條例裝載貨物。
2、車輛運輸路線規(guī)定:不得在礦廠內運輸;運輸環(huán)境不得為高原、熱帶地區(qū)、山區(qū)等危險地帶和路線。
3、車輛運輸所屬行業(yè)包括:農業(yè)類運輸、建筑建材類運輸、輕工食品類運輸、服裝紡織類運輸、家居用品類運輸等行業(yè)。
三、車輛保險
作為道路運輸企業(yè),盡最大限度地規(guī)避風險,平安經營,保險是推進企業(yè)穩(wěn)健經營、有序經營的最有效保障。引進的掛靠車輛務必嚴格車輛保險制度,掛靠車輛保險統一由我公司負責購置保險,保險費由承包車主承擔,一車輛損失險,按車輛重置價投保。購買投保險種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職責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商業(yè)三者險(以保險公司同意承保100萬投保)。
四、車輛掛靠所需資料
車輛相關證件:行駛證、營運證、機動車輛登記證、保險證;駕駛員相關證件:駕駛證、身份證、從業(yè)資格證;銀行所需相關證件: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復印件、車輛照片復印件、工程合同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借款人近3個月銀行流水賬單(需有借款人賬戶及名字并加蓋公章)。
五、對交通違章的掛靠車輛
有影響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由該車輛我司負責全部職責,并進行重罰。
第三篇:人事部門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yè)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guī)定,或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xù)。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員工在作業(yè)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舞弊,收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4、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fā)給資遣費。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yè)的維持與發(fā)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補貼。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次月15日前發(fā)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guī)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節(jié):3天(農歷初一、二、三)勞動節(jié):1天(五月一日)國慶節(jié):1天(十月一日)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xù)工齡滿二年時間后,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xù)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四條:春節(jié)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jié)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guī)定發(fā)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五條:對于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guī)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200%計算。
第二十八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第二十九條: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guī)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敘職,并按規(guī)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同工的業(yè)務、知識技能及發(fā)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fā)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yè)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xù)留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yè)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三十七條:對于培訓中成績優(yōu)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員工在業(yè)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條: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二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四條:員工不得泄露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
第四十五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第四十六條:非經發(fā)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八條:發(fā)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制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制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yǎng)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yè)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及相關委員會評議后,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布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fā)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培訓考核,成績優(yōu)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檢舉違規(guī)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七、發(fā)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zhí)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兢兢業(yè)業(yè),不斷改進工作,業(yè)績突出者。
二、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三、開發(fā)新客戶,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四、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報人事部執(zhí)行,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fā)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后報人事部執(zhí)行。
五、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準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六、不按規(guī)定穿著或佩帶規(guī)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規(guī)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yè)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guī)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六、其它重大違反規(guī)定者。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yè)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八、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不工作者。
十、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營業(yè)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十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五、參加非法組織者。
十六、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十七、其它違反法令、規(guī)則或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條: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意外醫(yī)療保險,其自理。
第六十二條:公司為一般員工辦理意外醫(yī)療保險,其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條:公司可為員工臨時安排住房(外地戶口或市內交通不便者),員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的規(guī)定,發(fā)給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第十五章資遣
第六十五條: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停業(yè)或轉讓時。
二、業(yè)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拒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yè)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工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且無法在公司內部調整時。
第六十六條:員工資遣的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績較低者。
二、工作效率較低者。
三、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第六十七條: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隨時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條:員工自行辭職或受處罰被除名聲,不按資遣處理。
第六十九條:員工資遣,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發(fā)工資。
二、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二年者,發(fā)給其資遣當月的工資。
三、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二年以上未滿五年者,發(fā)給其資遣當月2倍的工資。
四、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五年以上者,發(fā)給其資遣當月3倍的工資。
五、若因公司虧損、破產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導致不能正常經營,資遣費的發(fā)給標準依臨時董事會研究制定的決定執(zhí)行。
第十六章辭職
第七十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xù)。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七十一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第七十二條:辭職的手續(xù)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七章生活與娛樂
第七十三條:公司向員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組織地開展一些娛樂活動,以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條:公司鼓勵員工自己解決住房問題,并適當向新員工提供住宿以減輕員工的實際困難。
第七十五條:員工租住公司住房時按實際價格交納房租、水電費、管理費及共它費用。
第七十六條: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務,將按實際價格向員工收取餐費。
第七十七條:公司反對員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員工加入打麻將之類的消磨意志的活動和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guī)的活動。
第十八章安全與衛(wèi)生
第七十八條:本公司各部門應隨時注意工作環(huán)境安全與衛(wèi)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第七十九條: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及衛(wèi)生各項規(guī)定,以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則
第八十條:有關辦法的制定:有關本公司員工的(1)考核(2)職位職級晉升(3)年終獎發(fā)放(4)榮譽(5)退休(6)撫恤(7)各種津貼給付等,其方法另行訂之。
第八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總經理辦。
第八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機械公司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guī)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guī)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yè)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yè)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yè)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yǎng)員工的職業(yè)自豪感和職業(yè)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yè)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2019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xù)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xù)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xù)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xù)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xù)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guī)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yǎng)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guī)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
市有關規(guī)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guī)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贾夭〉脑黾?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guī)定第23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guī)定第22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yè)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guī)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xù)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xù)至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guī)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xù)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fā)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fā);不滿半年的發(fā)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guī)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guī)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guī)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guī)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jié)3天、五一節(jié)3天、國慶節(jié)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jié)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9個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y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guī)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fā)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fā)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fā)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y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y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fā)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zhí)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jié)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fā)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fā)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guī)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fā)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fā)的工資。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wèi)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guī)、
規(guī)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y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xù);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xù)假、補假手續(xù)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fā)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yè)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qū),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yè)樂業(yè),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yǎng)成良好、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jié)支,開源節(jié)流,節(jié)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yǎng)、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wèi)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yè);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yōu)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fā)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guī)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fā)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zhí)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fā)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guī)廠紀,公司對違規(guī)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qū)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guī)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qū)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guī)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qū)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tài)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guī)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guī)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yè)限制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yè)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guī)定所稱的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guī)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